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离婚律师热播片段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离婚律师热播片段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了离婚律师就不用出庭了吗?
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受理后,就会已《传票》的形式通知男女双方于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于法院第几法庭开庭。男女双方在收到传票后,应按照传票上的时间准时到达。
但有些当事人不愿面对对方或者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想到庭的。应该怎么办?法院一般怎么对待?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告本人未到庭参加诉讼的,应区别情形,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如果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不能按撤诉或撤回上诉处理,但未出庭的当事人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也就是说离婚案件,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后,到场是基本原则,不到场是例外,且需务必与承办法官沟通好。
据笔者专业代理离婚纠纷案件经验来看,没有万不得已尽量出庭。因为:
一、离婚案件,主要涉及夫妻感情,而夫妻感情具有私密性。夫妻之间的具体情况只有男女双方本人最清楚。法院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男方对庭,当面陈述,法官才好判断。其他人包括律师代理人都不能够代而为之。
二、离婚案件也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具有紧密的人身性质。法官需征求男女双方的意见,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状况、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状况。并适时进行思想教育,毕竟离婚对孩子伤害很大,同时当面严肃告知探视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实践中原告不到庭缺席审理的情形非常少见,我本人还没遇到一起。
如果是普通的民事案件,你已经委托了律师处理,你可以不用出庭,但是离婚案件还真的不行。
因为离婚案件最关键的问题就是要处理夫妻之间是否离婚,而夫妻之间是否离婚,必须要当事人亲自来进行表示,别人是不能代替的,哪怕是自己的律师。
除非有当事人确实不能出庭的情况。比如有严重的疾病,或者或者住在特别偏远的地区,或者不在国内的这种情况,通过递交书面的申请,经过法院的同意之后也可以不出庭。但是如果没有这些特殊情况,离婚案件的当事人都必须出庭。
当然,如果你已经委托律师的话,你只需要出庭露个面即可,你只需要表达是否离婚的意愿,对于财产如何分割或者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全权交由律师进行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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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自己辩护时应该注意什么?
离婚案件法院会先组织调解。关于你说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这个要看你想实现的目标了。
比如你坚持想离婚,肯定着重证明你们感情破裂,可以从是否分居、有无家暴或出轨等过错情节入手。你说的太笼统
离婚诉讼主要有三要素:婚姻、未成年子女、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其中婚姻关系是侧重点,未成年子女费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是核心。
在离婚诉讼实务中,只要一方当事人坚持离婚,婚姻关系是没有办法维持下去的,哪怕一审判决驳回离婚请求,再次起诉离婚照样可以解除婚姻关系。因此奉劝一些不想离婚的当事人,尽力挽回婚姻可以试一试,但不必执着。
离婚诉讼的核心是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这两个问题解决不了,离婚目的无法实现。即使实现了离婚目的,也会给当事人带来无穷后患。
当事人不聘请律师的情况下,应该向法庭阐明自己的离婚意见:
一、是否同意离婚
二、未成年子女由谁抚养照顾,抚养费如何承担?
三、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如何分割?是折算成现金分割还实物分割?
四、夫妻共同债务有多少?如何承担?
当然了,我说的这些情况都是建立在证据支持之下的,当事人应向法庭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
欠钱不还没请律师,自己去法院开庭,你可能会遭遇4个尴尬的瞬间
每个人都有起诉应诉的权利,法院是完全欢迎个人自己去开庭的。随着我国法治环境的不断提升,法律也越来越被更多的人所了解、所掌握。但是,法律毕竟也是十分专业的学科,出庭应诉说到底还是十分专业的事情,如果你没有请律师,而是自己出庭,可能会遭遇什么呢?
一、反应不过来
如果对方调整诉讼请求或者当庭提交证据,很难立刻反应过来,发表自己的异议或看法。
庭审节奏紧凑,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进行,第一次到法庭的人会觉得应接不暇,很难跟上节奏。
二、无法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诉讼中其实有很多期限的、权利的行使的规定。比如证据有举证时间的,如果是当庭提交,你是可以提异议的,要求法官训诫、罚款或者延期开庭,给你质证的时间。但是不是法律人很难知道这些,就会被带节奏,从而损失了自己的权益。
三、表达混乱,可能说了一些不利于自己的话
有些朋友在法庭上很紧张,不知道说什么,不清楚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憋半天说不出一句话,但法官是不会一直等你的,这样你就白白浪费了很多机会。
谢邀!
首先,我认为你一定要有足够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法庭上讲的是:谁举张谁举证。
这些证据包括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的所有权。如果你想要儿女的抚养权,就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和其他更具优势的抚养条件。如房子车子存款学历工作等。
如果有证据表明是对方的原因,那对于法官来说就更有利于你。
离婚是把双刃剑。对于孩子来说绝对是致命的伤害。对于双方家庭的父母而言伤害也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如果离婚是必然结果,就快刀斩乱麻、早离早脱身。
祝你早日脱离苦海,找到你生命中那缕温暖的阳光!
首先,作为律师,我个人是很不希望当事人不请律师的。毕竟我们也要生活,比如我,二月已断粮了,求救。
其次,离婚有三样,第一,双方是否确定要离婚。第二,孩子归属及探望权。第三,财产的分配问题。
具体如何操作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当然,花钱是值得的,专业和非专业还是不一样的。
我是律师,兼职劳动仲裁员,平均一年审理一百多个劳动案件,希望能帮到你。另外,请求大家关注我,谢谢了!!!
打离婚官司说得实在一点,分两个方面来说,一是想离婚;二是不想离婚。在这里先不可虑子女及财物分担问题,单讲离婚问题。从法律层面讲,离婚是以夫妻感情确以破裂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想离婚,就要搜集有利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有家暴、有婚外情等,只要证据扎实可信,经法庭质证予以采纳,即便对方不想离,法庭也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当然,如果不想离婚的话,就要搜集有利于夫妻感情良好的证据,让法庭相信你们夫妻感情还没有达到确以破裂的程度,如此一来,法官就不会断然下判,往往会再给一次机会,不会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深圳一男子起诉离婚当庭撒谎,律师被罚款2万元,怎么回事?
如果真的如题所述,一方面,律师行业应该有个警醒,另一方面只能说法官水平仍需要提高!先说说审判这回事:
在审理过程中,就是因为有些事实无法说清,才要求用证据加以证明,如果强压当事自认(自愿认罪),那还需要那么多律师、检察官干什么?法官径直判决不就行了?就好比最近海口某法官审理黑社会案件,当庭驱逐律师一个道理。回到本案,被告说原告出轨,原告说没有出轨。这个时候,法官应当要求被告进行举证。被告如果提供了证据,那么就要看看这个证据能否证明原告出轨,而不是强压着要求原告自认。
说完法官的事儿,说说律师的事儿。
这个事件给律师行业一个警醒——有些案件还是得尊重客观事实,尤其是离婚案件。
在离婚案件中,律师也不过是一般代理,并不能代表当事人承认某些事实。比如本案,原告说“没有出轨”,律师当然得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发表“没有出轨”的代理意见。难道被告出示的某样证据,就一定要原告的律师认为是出轨?
打个比方说,被告出示了原告与第三人穿着红色的喜庆的衣服,难道这就能证明他们两个有同居关系?艺术照行不行?如果真的一张照片就能证明出轨,那么演员们大都出过轨——哪知道是否假戏真做?
不过话说回来,经过法庭讯问,原告他自认出轨,那么这就是铁定的事实。律师的警醒也就在这里:当事人自认的事实,咱们就不要辩了,直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就可以了。我们可以从某事实的起因、经过、发展、情理等方面发表代理意见,多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问个问题:要是原告不自认,怎么才能证明他出轨?
律师被罚有点冤!
这个案件是当事人和律师一起出庭的,律师作为当事人的委托人,肯定要以当事人的意见为主,总不能当事人说没有婚内出轨,律师却说出轨了?
这个案件是男方要求离婚,女方不同意,男方只好起诉到法院。
在法庭调查过程中,作为被告的女方突然提出男方婚内出轨。女方的这一观点本身就存在问题,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提男方婚内出轨是要干嘛?认为男方有过错,不能提离婚吗?还是说同意离婚,但男方婚内出轨,所以要少分财产?
另外,从网上传来的王律师的《悔过书》来看,王律师是在开庭前才拿到被告的证明男方婚内出轨的证据的,并没有来得及核实,再加上男方当庭否认了婚内出轨,难道要律师说:你说的不对,你就是婚内出轨了?如果这样说,还是律师吗?
离婚案件本来就比其他案件难以审理,中国有句俗话“清官难断家务事”,就是说的离婚案件好多事实只有夫妻两人知道,有的证据也是难以取得和难以辨认的。
我国民诉法也规定,离婚案件需要当事人双方出庭,就是为了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
在这起案件中,因为当事人否认婚内出轨,律师帮着说话,导致当事人被罚20000元,律师也被罚了20000元。
法眼扫描认为:这个律师有点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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