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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牵绳吓死其他狗(遛狗不牵绳吓到孩子可以报警吗)

2024-08-03 18: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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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时不拴绳很容易对他人造成伤害,并引起很多纠纷。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狗造成他人伤害,狗主人必须承担侵权责任。今天老牛就和小伙伴们聊聊这个问题。

我们先看一下案件津0113民初7699号):

遛狗不牵绳吓死其他狗(遛狗不牵绳吓到孩子可以报警吗)

2021年6月5日上午8点左右,家住天津市北辰区某小区的邢某和妻子乘电梯出门。当他们从一楼电梯出来时,看到一楼邻居于家的狗,既没有拴着,也没有拴着。绳子上没有枪口,突然那只狗对着邢某狂吠起来,然后猛地扑向了邢某的腿上。邢某吓得连连后退,一屁股坐在地上,心脏病发作了。这时,邢某的爱人连忙跺脚吓唬狗,但狗一点也不害怕,连连狂吠。邢某的情人赶紧给她服了一片硝酸甘油。过了一会儿,于某的家人拿着棍子出来,把狗弄进了屋里。此时,杏的心里依然难受极了,浑身都在颤抖。她的爱人赶紧拨打了110和120,看到邢某满头大汗,就给了她一块硝酸甘油。杏感觉自己的心纠结在一起,感觉无法呼吸。然后就晕过去了。120路公交车到达后,邢某被送往医院抢救,住院11天。

于女士经常不拴狗链遛狗。邻居多次劝她,她都不听。有时忙的时候她还会开门放狗出去,邻居多次报警也无果。此次,邢某出院后,将余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判断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于某赔偿邢某损失余元;

试用理由:

法院认为,公民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虽然被告饲养的狗没有直接接触原告的人体,但当陌生的狗突然向自己狂吠时,普通人会本能地受到惊吓。此外,原告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因此,当邢某遇到涉案狗并突然向他狂吠时,本能的惊吓导致他生病并受伤。伤害和狗之间存在着造成和被造成的关系,并且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存在因果关系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考虑到邢某患有冠心病、高血压等疾病,涉事狗的吠叫并不是邢某病情的全部触发因素。尽管邢某明知自己患有相关疾病,但他并没有完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综合考虑导致邢某患病的各种因素,法院判决于某承担邢某损害赔偿责任的70%。

老牛的观点:

根据《民法典》第1245条、第1246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者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使损失得到赔偿,对他人造成的伤害已经造成,受损的邻里关系也难以修复。喜欢小动物的人一定要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宠物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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