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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在哪办理的(荆州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在哪办理手续)

2024-09-19 17: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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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地点,所以当您需要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应按照规定到指定机构提交材料。那么,您知道荆州市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去哪里办理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荆州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在哪办理

荆州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在哪办理的(荆州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在哪办理手续)

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

二、荆州低保申请人信息证明的办理流程

申请:申请人向家庭成员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向省内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向救助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受委托查询核实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申请人签署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实委托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查询核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验收:

(1)符合认证标准:

符合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予以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完成对申请人家庭居住状况的综合评估。调查结束后应当出具评估材料。

不符合认证标准的:

不符合认定标准的,不予受理,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和核查报告。

申请人对核查报告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申请人提出异议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重新进行查询核实,出具最低限度经济状况审核报告。生活补贴家庭。

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委托申请人家庭成员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核实。调查结束后,评价材料将送至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公示:受理申请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发出或者收到评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能够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组织民主审查,并将民主审查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批准: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相关材料和民主评审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担保金额将确定并发放至《最低生活保障证》。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发放: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并直接划拨至每月20日前,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人账户。

以上就是小编这次分享的关于荆州低保申请人去哪里办理信息证明的相关知识。荆州市需要享受低保的人员,必须经过认定,才能领取国家发放的低保。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来找我们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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