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离婚后,有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3、婚前付款,给付款人生活造成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5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海关规定缴纳的聘礼,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结婚不满一年,女方提出离婚,彩礼该退还吗?
离婚时彩礼原则上不退还,但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海关规定缴纳的聘礼,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
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5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海关规定缴纳的聘礼,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尚未同居;
婚前支付,给支付人生活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利用法律知识或者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来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上述文章回答了结婚三年离婚的妇女是否应将彩礼退还给丈夫的法律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将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