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酒驾驶的标准是什么?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根据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时血液和呼吸中的酒精含量,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且小于80mg/时的驾驶行为100毫升算酒后驾驶;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2、《刑法》醉酒驾驶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追逐竞跑,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载客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或者行驶速度严重超过规定时速的;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项、第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3.《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驶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下列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五年内无法取得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业性机动车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遵守法律;十年内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应当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业性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驾驶机动车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身不得领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