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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赃罪案例(销赃罪立案)

2024-09-06 09: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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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赃物是指销毁、变卖赃物。出售赃物,即犯罪分子出售犯罪所得的财产。它还指犯罪分子以外的人购买、改变或出售赃物以获取利润的行为。那么,贩卖赃物罪是什么罪,刑法规定的刑期是多长呢?

网友咨询:朋友代卖了偷来的车,价值约20万元。目前案件尚未侦破,他已作为犯罪嫌疑人被拘留。这位朋友可能知道这是一辆偷来的车。案件侦破后,这位朋友将如何判刑?这是他第一次出售赃物。

销赃罪案例(销赃罪立案)

湖南远大律师事务所聂兆红律师答:

贩卖赃物罪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是赃物而取得的,涉嫌窝藏、转移、收受、出售赃物罪。如果你事先和小偷约定好,小偷盗窃后购买。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而隐匿、转移、收买、变卖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同时或单独处以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从金融机构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聂兆红律师分析:

在我国,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以及由此产生的收益而代他人出售的行为。明知是犯罪所得,低价收购并据为己有,或者低价收购高价出售以获取利润,也属于掩盖、隐匿犯罪所得的行为。犯罪和犯罪所得。如果双方事先共谋,则按共犯论处。

“犯罪所得”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取得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窝藏、转移、收受、代售”赃物是犯罪所得该犯罪的要素。这四种行为只要有以上情形之一,就构成本罪。“隐匿”是指将赃物隐瞒他人,或者为犯罪分子保管赃物,使司法机关无法取得。“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其他地方,使侦查机关无法侦查。“收购”是指购买赃物以出售。购买赃物自用,不构成本罪。“代售”是指代犯罪人出售赃物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实践中应注意以下三点:

1.犯罪团伙、集团分工犯罪,负有隐匿、贩卖赃物的责任,应当以共犯论处,不应当按照原罪论处。比如,偷车集团里有的人专门偷车,有的人专门卖车给他们。所有人都应该因盗窃而受到惩罚。

二、犯罪分子本人窝藏、转移、贩卖赃物的,仅按其所犯罪行处罚,不按本条规定数罪处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因为把犯罪与窝藏、贩卖赃物视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对藏匿、倒卖赃物的行为不再单独处理。只有隐匿或者为他人出售赃物的行为才构成本罪。

3、行为人事先与其他犯罪分子有盗窃、诈骗、抢劫、抢劫、贪污、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而后隐匿、出售、购买犯罪分子所得的赃物的,以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没有前共谋或者后共谋,故意隐匿、出售、收买赃物实施犯罪的,依照本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应当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犯罪活动,堵塞了犯罪分子盗窃、抢劫机动车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的渠道。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号文件中,窝藏、转移、获取、出售赃物罪正式取消,改为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犯罪所得罪。

聂兆红律师只做刑事辩护,辩护的有效性是检验专业性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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