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何区别)

2024-10-18 16: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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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是构成婚姻无效的情形之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之一。事实重婚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答:重婚分为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如果一个人有配偶并与他人登记结婚,则在法律上属于重婚;如果不登记而与他人同居为夫妻,则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我国《刑法》第《刑法》号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实践普遍认为,法定重婚和事实重婚都会对合法婚姻关系造成严重损害,均属于重婚罪的处罚范围。可见,重婚罪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却采取了规避法律的方法。与他人婚外同居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以夫妻身份同居。针对这种情况,《民法典》第1042条第2款专门规定:“……禁止有配偶的人与他人同居。”事实重婚与“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如果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则不属于《刑法》的处罚范围,但属于婚姻家庭中的《民法典》的禁止行为。当然,重婚罪的含义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人”有重叠。其实,重婚也是指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但这种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而不是以夫妻名义。所谓秘书、亲戚、朋友,都是相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条明确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是指配偶与异性之间持续、稳定地同居。婚姻之外,不以夫妻名义。”如果配偶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则直接构成离婚的法定理由。同时,无过错一方有权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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