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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签了字就生效吗怎么办(离婚协议签了字就生效吗有效吗)

2024-09-09 15: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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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并不生效。还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才可以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只要夫妻一方后悔,离婚协议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审理过程中,法院不会根据离婚协议内容作出判决。

签署离婚协议仅意味着双方已达成离婚协议,但婚姻关系尚未解除。离婚协议是有条件的协议,需要离婚才能生效。因此,没有离婚登记而只签署的离婚协议当然不会有效。

离婚协议签了字就生效吗怎么办(离婚协议签了字就生效吗有效吗)

《民法典》第1076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2、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取决于该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1、协议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即双方完全自愿签署,一方受欺骗或胁迫时不能签署。

3、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不得规避法律或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不得约定其他家庭财产的归属会员或第三方。例如,当男孩出生时,您不能同意支付生活费。离婚是无效协议。

4、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如果婚姻无效或可撤销,离婚协议不适用;

5.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如果经过公证程序,协议的法律效力会更强。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协议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双方协商原则。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女性不能受到歧视,女性不应该挣得少就分得少。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尊重和保护妇女的权利;

3、照顾子女、妇女权益、无过错原则;

4、补偿原则。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有较大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由另一方赔偿另一方派对。

离婚的条件如下:

1、夫妻关系破裂。只要夫妻关系破裂,调解不成,法院一般都会准予离婚;

2、一方当事人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人、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下落不明等情况的,双方因感情不和等原因分居两年多。

综上所述,如果想离婚,只要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清偿等事项的共识。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当事人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法律关于身份关系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适用本部分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的,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各方的,当事人应当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协议书签订后,我还能要回孩子吗?

两种情况,如下:

1、离婚协议签订后,未按照离婚协议办理离婚手续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否认协议的效力。离婚协议书生效的条件是凭离婚协议书申请离婚证。没有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因此,双方也可以就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将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裁决。

2、如果已经按照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发生变更。子女抚养权变更方式如下:

1.如果双方想要改变孩子的监护权,可以协议改变;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支持:

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同居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同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变更理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消失。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就年满两岁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以上了,就应该尊重他的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同居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同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

有其他正当变更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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