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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签订的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法律(被迫签订的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合法吗)

2024-10-19 16:4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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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在山东省东营市拥有一套商品房。2016年,由于旧城改造,他的房子被纳入拆迁范围。由于拆迁补偿费和安置资金数额较低等问题,经协商未解决,协议并未签署。2016年9月,李先生接到该市某区城管执法部门的通知,要求他到一家商务酒店洽谈房屋拆迁补偿等事宜。该通知没有任何公章。李老师准时赴约,结清赔偿金。但到达后,一群不明身份的人要求他签字,否则不准他离开。无奈之下,他在空白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上签了字,还签了时间。逃出陷阱后,他报了警,但案件始终没有侦破。2016年11月收到《限期搬离或自行拆除房屋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搬出所居住的房屋,并履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规定的被拆迁人义务。然后我找到了卢文文的专业律师代表我维护我的权利。

办案流程:

被迫签订的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法律(被迫签订的补偿协议可以撤销吗合法吗)

律师与委托人详细讨论后,了解了案件的流程,并以委托人的名义提出了行政复议《限期搬离或自行拆除房屋通知书》。2017年12月,复议机关作出维持行政复议的决定。同时,我从公安机关获悉,虽然案件尚未侦破,但有案发时的监控录像,证实涉案人员人身自由确实受到限制。随后,他以李某签署的协议是被胁迫为由,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并支付赔偿金。

法院经审理调取上述监控录像,查清事实。然而,在案件宣判前,拆迁公司人员私下找到李先生,提出出庭调解并提供赔偿。双方还就李先生的房屋补偿费和安置费达成和解。在新的协议中,李老师总共获得了2000万元的补偿金!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限制人身自由并强制被征收人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方式是否有效。拆迁补偿协议是双方平等订立的关于财产所有权和补偿权利义务的民事法律协议。此类协议具有民法典规定的合同要素,应受到《民法典》的保护。

《民法典》:下列合同,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危险,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合同的,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李先生人身自由被限制后,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权,保证了维权的及时性。随后他在律师的帮助下获取了其他有利证据,确保了自己的权利主张,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从而撤销了案件。被胁迫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人得到了合理补偿,维护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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