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京女律师因法律纠纷被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京女律师因法律纠纷被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京有哪些好的律师事务所,求介绍?
有如下:
01
金杜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02
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03
天同(南京)律师事务所>>
04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
05
南京研究生求复合,未成功,几十刀杀死女友,辩护律师说成绩优异望轻判,对否?
谢谢邀请。我不是法律界专业人士,只能谈谈自己的肤浅看法。仅供参考。
首先,这二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成绩优异不能成为行凶杀人的挡箭牌。否则,杀人免于刑事处罚的借口会很多,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准则。
其次,杀人必须偿命。仅仅因为不愿复合就剥夺他人生命,手段残忍,令人发指,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据此可以断定该凶手危险系数高,不处死刑,将来会继续祸害他人,不利于社会稳定。
第三,加强辩护律师职业道德教育。对罔顾事实、胡言乱语有失法律公允的加强考核,直至吊销其律师从业资格证,以儆效尤。
一家之言,不喜勿喷。
成绩的好与坏与他杀死女友的事实没有直接的关系
我又忍不住,想发表一下观点,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成绩好,也只能说明是一个书呆子,心智都没有健全,到社会上还能做作出什么有成就的事情,这辈子就在里面呆着深造吧
现在国家都在倡导法制社会,依法应该怎么判,就该怎么判就对了
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未证实鲍毓明构成性侵罪,但最后被驱逐出境,他是钻了空子吗?
从今年四月份开始,鲍毓明性侵养女事件引发了社会极大关注,大部分的网友都觉得这个色魔应该被以强奸罪判刑,但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复查,事情有了大反转。
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了此案最终调查情况,结果用一句话总结就是: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为什么呢?调查显示,养女韩某某实际出生于1997年10月,鲍毓明从2014年4月开始在网上发布收养信息,韩某某这在2015年3月更改了自己的出生日期,在9月主动与鲍毓明取得联系,10月10号两人见面,也就是说,这个时候韩某某实际已经年满18岁。而且各种证人证言表明,韩鲍两人交往期间,韩某某的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没有发现被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鉴于这些情况,调查认为二人为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毓明的行为构成了强奸罪。
对于案情的具体经过,相信大家都很熟悉了,这里就不再赘述。当初事件发酵的时候,大家担心的是,这个“鲍色魔”他的职业是一个律师,他非常懂法,他很善于钻法律的空子,没有人知道他收集了多少对他有利的证据。如今审判结果出来,大家担心的事情始终还是发生了,鲍毓明果然没有被判性侵罪。
此时,也许会有人觉得,当初怒喷和“审判”的网友冤枉了一个好人。但其实,在这起事件当中,恰恰是网友们的持续关注,舆情的不断汹涌,才让这件案子得到重视和彻查,事件的真相才得以被还原。
而事实证明,鲍毓明也并不是清白的。因为当时鲍毓明是在主观上认为韩某某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发生了关系,行为的本质上是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的。
不仅如此,经司法行政部查明,鲍毓明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了其律师执业证书。最终,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
一个熟知法律的人,不一定是一个尊重法律的人;一个满口仁义的人,也不一定是一个尊重道德的人。现在,水落石出了,感谢所有关注这个案子的人,但是案件虽然破了,但是总让人有一点感觉不是滋味的地方,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感觉呢?
最高检及公安部联合督导组:未证实鲍毓明构成性侵罪,但最后他被驱逐出境,他是钻了空子吗?我觉得他被驱逐出境和吊销律师执照是最正义的裁决!他自作聪明以为钻了法律的空子,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被养女骗得团团转。活该吧?
先来理理事情经过:
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某某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某某及家人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收养”事宜。
韩某某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鲍某某联系。2015年10月10日,鲍某某到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
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期间两人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因感情等问题曾多次发生矛盾。
后来,女孩将鲍某告了!称自己被养父性侵了!这个消息一下热了,她还慌称自己是未成年时被性侵的,彻底点燃了群众的怒火!
挺搞笑的是鲍某近日还自拍了张“半裸”照片,他无非想说自己40多岁了,没大家想的那么满身油腻!他性侵的是个成年人!
他自作聪明以为钻了法律的漏洞,找到个14岁的幼女,来满足自己对一张“白纸”的饥渴,最后才发现被骗了!原来这名“幼女”已经满18岁了,所以为什么会有1米7的身高,发育也不是14岁的少女呀!
这真的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如今剧情反转来了,鲍某开始发长篇大论控诉起媒体来了!
人在做,天在看!走夜路多了总会撞鬼的,你觉得这个美国人鲍某被驱逐出境冤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京女律师因法律纠纷被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京女律师因法律纠纷被杀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