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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可以吗

2024-09-17 05:5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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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7个相关介绍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上诉更换律师有影响吗?

不会有影响,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第六十条 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如果变更或者解除,当事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至于更换律师能不能胜诉就不一定,当然更换一个思维敏捷,逻辑能力强的律师肯定有所帮助!

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可以吗

不会有太大的影响,每个律师处理问题的思路和对法律的理解可能都有区别,而案件本身主要是看证据情况和法律规定的适用,如果您觉得一审律师对这些处理的不是很满意,可以考虑更换。当然,前提是证据对您这一方确实有利,不然更换律师之后,他能做的也很有限,毕竟最终还是要回到案件本身。

一般没有影响。只是由于是新的律师,不熟悉以前的情况,你要重新介绍一下。

顺便说一句,案件的输赢结果,并不完全在律师,要分析败诉的原因。如果是证据不足,那换律师也无法改变;如果是律师在一审中出现失误,换律师则是必然选项。

律师法要求律师不得保证案件结果,所以选择时还是要理性对待。

感谢邀请!肯定有影响。当事人更换律师的理由一般都是因为感觉律师不能打赢官司或感觉律师不尽力,还有一部分当事人是相信了某些自己的关系的话而换成可以勾兑的代理人。现在的问题是影响有两种,一种是好的影响,就是你换对了,结果这个更换的律师水平更好,让你得到了一审裁判没有得到的结果。另一种是坏的影响,就是你越换越差,因为毕竟一审律师对案情已经熟悉,他如果一直严守规则、敬业爱岗,可能会在二审扳回一局,得到你所希望的案件结局。

而本题目的话不是十分明确,所以本律师猜测是否还有另一个所谓的影响,就是这个被更换的律师会对原来的当事人不利或者做什么事情。这个问题的答案本律师认为一般不会发生的,因为绝大多数律师会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解除委托手续后,就没有法律上的义务了,不会去做违法违纪的事情的。

最后还有一点就是当事人不是法律专业人士,更换正在诉讼中的律师应该要非常谨慎。这不是说不能更换,关键是要想清楚为什么更换。因为律师因为法律法规及律协的规定不能私下给当事人承诺案件一定胜诉,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如果当事人是因为律师不能承诺二审胜诉的结果而更换律师,那么这个更换的理由是错误的。而本律师认为如果实在要更换,那么理由最好是律师的代理思路出了问题、不和法官积极沟通、对代理的案件不能及时响应、有什么问题也不和当事人及时沟通而经常自行决定等等。如果出现了以上的问题,就说明你该换律师了,否则一审的失败可能会重演,因为原来发生的可能还会继续发生,而最关键的一审裁决已经对自身不利了。这时候更换律师就成为当事人能否赢得最终胜利的关键。

所以嘛,只要真正经过思考、想清楚更换律师的理由,因为案件结果是当事人自己要承担的,那么就可以自由选择啦!

不会有影响呢,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聘请一到两名代理人作为代表律师进行诉讼。因为一审觉得这个代表律师不好,完全可以换个逻辑性、思维性更强代表律师进行诉讼。

另外说一句,上诉的关键不是更换律师,而是现有证据或者有新证据能够证明你的诉讼请求,这样才是最有效的。因为在诉讼中,最重要的还是要看证据,而不是律师的更换。

可以更换律师,需要和你信任的律师重新办理委托手续.最主要的影响就在于先律师对于案情的了解经过一审的代理已经很充分了,如果不是由于律师的水平或是律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其他问题,不建议更换律师。一旦更换律师,要新律师重新对案件进行把握,肯定不如先律师在焦点及关键处把握的清晰。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要全面细致地了解案情、收集相关证据。收集证据的范围包括能证明起诉正确或答辩正确的证据;能证明对方起诉或答辩事实失真的证据,与案件处理有关的其他证据。所以,更换律师效果不一定会更好,建议慎重。

律师遇到牵连自己的官司,可以自己充当自己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吗?

首先,这个问题从法律来说不是很专业。辩护一词主要是用于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其是否涉嫌构成犯罪以及罪轻等量刑情况发表意见才能称之为辩护,也就是说辩护一词是专用于刑事诉讼中。而律师遇到牵连自己的官司,有可能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或者是刑事诉讼。如果是刑事诉讼,当然律师肯定能够为自己辩护(属于法律规定的自我辩护),但是可能会被羁押导致人身自由受限,没法阅卷了解更多案情情况,最好是委托辩护人辩护,如李庄律师那个案件,他委托的就是陈有西和斯伟江。但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一般就不用辩护一词了,自己参与诉讼就是当事人陈述,当事人自己发表辩论意见,与辩护一词还是有区别。

可以,任何人都有辩护权!有个律师被指控盗窃检察长的书,家里穷,无力请律师,找到所主任,会见时要四千律师费!后来司法局主管局长找我说这个事,才知道。太不讲究,见死不救,乘人之危!果断离开!律师出事,家里要找律协或者是关系好的同行,不要自己辩护,嫌疑人的身份,有啥力度!

任何人都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这里的任何人当然包括律师了。

不过他的身份不是自己的律师,而是当事人自我辩护。

如果他牵扯到这样的案子,很有可能他的律师执业证已经被吊销了,他就失去了律师身份,当然就不能以律师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了。

官司已打完,对聘请律师服务不满意咋办?

官司打完了对律师不满意怎么办,这个话题有意思。你有纠纷找律师打官司,是因为你不懂法,律师懂法但不是法官没有裁判权,只能尽最大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可能包赢,所以呢对律师不满意是你个人有问题,明明没理的事想变成有理的事,律师可没有这个能耐,说白了你想要回律师费,你的行为就是卸磨杀驴。

我是一名律师,深知当事人的理解和司法实务之间往往存在差异,因此在接案前会通过书面的方式披露风险,让当事人对于案件走向有预期。

对于你所说的不满意,如果仅仅是对于结果的不认可,我相信你的律师不会有意如此。因为这就好比自己砸自己招牌,有几个人愿意在没有相应回报的情况下这么做呢。

呵呵,这种情况很多的,毕竟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无论那一方胜诉,另一方肯定不满意的。

但也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不完全是因为案件胜败的事情,而是真的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

当事人聘请律师,当然希望律师能全力以赴处理自己的案件,但这几乎不可能,律师会同时处理好多案件,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当事人认为律师没有及时处理自己的案件。

比如没有及时收集证据,没有及时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寻找有关判例,或者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取证等等。

律师服务是否满意,也没有个标准进行评判,毕竟服务水平不像别的指标那样具体,服务水平是抽象的。

或许当事人认为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或许律师认为当事人特矫情,把好多不该让律师做的事交给律师处理,本来听律师的,说不定案件判决结果要好点,但就是因为当事人不听律师的意见,导致判决结果不咋样。

所以,在没法评判律师服务满意还是不满意的情况下,只有在二审的时候更换律师了,看看新律师能否让你满意?

官司打完,对聘请的律师服务不满意。

这个是因为判决结果不满意,从而对律师法服务不满意,还是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尽到职责而不满意?

很多当事人容易因判决结果不满意,从而认为律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对律师服务不满意,各种矛盾和纠纷便产生。对于法院判决来说,作为当事人还是需要有客观的认识。法院的判决是建立在案件事实基础之上,作为当事人自身肯定是十分清楚整个案件事实,自然要认识到这个事实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其次,律师虽然是法律专业人士,但也没能力保证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再是,对抗性的案件中,总有一方是胜诉,一方是败诉,总不可能双方都胜诉。

所以,主要看律师在整个代理活动中是否尽到相应的职责。若律师已经依法依规依约履行义务,那不能片面的将结果的不如意,引发对律师服务的不满意。否则,只能自学法律,自己打官司了!

官司已打完,对聘请律师服务不满意咋办?

现实中却有这种情况,有部分律师会以有关系为由,忽悠当事人官司一定能赢,而赚取代理费。同时也有当事人,本身不占理,过度相信律师的能力,而受律师摆布。结果官司输了,不是追究原因,会把输官司的原因,归结于律师服务有问题。一个官司的输赢,是由多个方面的,但主要是本身的事实决定。所以,当事人应该正确的面对,自己不占理,或者有违道德、法律之处,就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另外作为一名律师,应该实事求是的了解案件的实情,理性地告诫当事人,更不能忽悠或者是与当事人串通歪曲事实。关于当事人对律师服务不满意的情况,确实属于律师不尽职责,或者是律师串通对方导致的官司输了,应该找出原因,再提出申诉。同时可以要求退回律师费,并且向司法局、律协投诉(提供法律服务)。

有什么办法呢?你进门找律师一张脸,承诺官司不仅仅能够胜,而且,可以非常圆满,因为,老赖的借条一清二楚说如果有纠纷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真正到打官司了把钱先收下了,你再找他又说有难度。最后他做中间人,二面劝说找起了调解员。中间吃了原告拿被告。你说可恨不可恨。我曾经打了一个老赖官司。(律师还是我老头同学的儿子。)亲眼目睹律师骗我们在外面等,结果,进门去和被告想方设法对付我。律师费已经拿走了。他就翻脸不认人了。你们说怎么办?……。我从此看不起任何律师,

律师在法庭上能否临时变卦?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你举例的情况不存在

题主举例说,辩护律师在法庭上为一罪大恶极的人进行辩护,猛然觉着不应该进行辩护,然后临时变卦,并放弃辩护。

这种情况根本就不会生发。就算是杀人犯、强奸犯、再恶心的罪犯,都有权获得律师帮助,最高法院有一个计划,要在全国推广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即每个刑事案件都要有律师辩护,哪怕这个犯罪嫌疑人没钱,国家也要提供法律援助,为其辩护。

因此,题主所举例的情况是绝对不会发生的,而且律师职业道德,也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情,如果发生了,这个律师在行业内就完蛋了。

其次,律师在法庭上的临时变卦当然会有的

这种情况法眼扫描就做过临时变卦的事情。

法眼扫描办理的一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实际施工人起诉我的当事人和分包商,要求作为共同被告,对其工程款承担支付责任。但该诉请一审法院只判决分包商承担责任,驳回了对我方当事人的诉请;分包商和实际施工人都上诉后,省高院发回重审,重审开庭当天,原告变更我方当事人对分包商的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而我们之前一直在准备的思路和证据都是我方和分包商不是共同体,不应该承担共同支付责任;那原告变化,我方是不是要临时变卦?

肯定的呀,甚至一些证据都不能再用了,一些法律依据也不能再说了,必须变化。

第三,也有律师在法庭上根据突发事件,临时变卦的

有的时候,双方会有证人出庭,双方律师在交叉盘问证人的时候,证人有时候会说出对案件有重大影响的事实,这个时候律师就要及时抓住对自己有利的机会,立马向法庭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观点。

总之,律师随机应变是一种能力,只有随时抓住对自己一方有利的证据和机会,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题主提出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攻击律师专为坏人辩护的人们一样,你们都不了解律师的工作方式、方法和目的。

律师能否在法庭上变卦呢?不论什么案子,律师在出庭前都是做足了功课的,一般情况下,律师是不会改变自己在充足备课后的辩护策略和目的的。

如果临阵变卦,那么只有一个原因:对方开庭中出示了新证据,对方的这个新证据足以改变自己在开庭前的备课中对于案件结果的认识、并且是对自己这方有利的(能够当庭形成这样的认识是以深厚的律师功底作后盾的)。

至于题主的举例,律师可以因为厌恶当事人而不接受委托拒绝担任辩护人。一旦接受了辩护委托,律师就得依法完成辩护工作。

在开庭中,律师可以因为厌恶罪大恶极的被告人而敷衍辩护工作,但不能临阵缺席开庭辩护,因为有可能判处死刑、死缓和无期徒刑的案件依法必须要有辩护人给予辩护,依法必须要有辩护人予以辩护的案件如果没有辩护人予以辩护,法院的审判工作就违法了,这样情况下制作的判决书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

律师在法庭上临时变卦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拒绝辩护。即被告人拒绝认罪或翻供的,律师可以拒绝辩护,这在以前的律师管理条例中有规定,也允许,现在没有了,但律师仍然可以征得法院同意后拒绝辩护。

二、拒绝代理。即不再参与法庭审理,这种情况一般要与当事人协商一致,当事人同意解除代理关系的可以,如果当事人严重违法,律师提醒后拒不改正的,经法庭同意,也可以解除代理关系,拒绝代理。

三、对被告人的供述予以否认。也就是律师独立辩护问题,即被告人认罪,律师独立做出无罪辩护的问题,这个问题现在的规定不允许,即使做无罪辩护,法庭也要制止,这是目前律师工作的一个难点!

四、对某些事实予以否认。在特别授权的情况下,可以变卦,即否认,但一般要征得当事人同意,一般代理的情况下,不可以。

五、不同意调解。参与调解的情况下,已经同意的意见又改变了,不同意了,这也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以当事人的意见为准,律师一般不要擅自改变。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种情况,我只能分析这些情况,供你参考。

您指的临时变卦是什么?倒向对方?还是以前经常听到的吃了原告吃被告?

律师的根本职责就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首先,如果想变卦,开庭就不会到场了。如果有两边吃的情况,您可以拿着委托代理合同和相关证据到律协投诉。前提是确实有这种情况。

但是,这种情况已经很少见了。至少我们律师团队里不会发生。记得有个继承官司的庭审,对方律师针对我们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了很多,我们当事人点了点头,这个时候我们开始反击,对方律师说你们当事人都同意了?!我们坚决说不行!当事人可以念旧亲情,但是我们必须用法律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对方真讲亲情还需要到法院吗?

职业法律人,多年家事案件经验。希望以上对你有用。


在法庭上,无论是律师和辩护人法官和厅里人 都不能随便变 掛,这就是做律师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及实罪犯是最大恶级的人 ,也是有人为他辩护的权利,罪是罪,于辩护律师无关虽然律师与罪大恶及的人有所不情原但是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律师也是按法律法规来辩护,是做 辩解 言词和职业本能无论官子 输 和 赢 都是法当先,法不容情,这就是为什么不能随便变掛的道理和理性。

你好!

从你的信息来看,这里面有误会。

律师不会出现突然觉得当事人罪大恶极不应该为其辩护,律师一定是基于事实和法律,你看到的临时状况,不说话,或者少说话,或者你认为违背当事人意愿,都可能是自己的误会和理解,律师有自己独立的辩论意见,可以和当事人不一样,有时甚至相反意见可能对当事人很有利。

所以这种情况建议不要瞎想,大家目标是一致的。别因为误会方向跑偏了。

没能力请律师法院会指派律师吗?

  

1、法律援助律师是由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而不是由法院来指派。

  

2、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或者自己请律师都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好坏之分。  提供法律援助是每个执业律师的业务,不管是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律师或者自己请的律师,都会认真履行律师职责,履行律师辩护权利和义务,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犯罪或者犯得是可能判处死刑的罪,那么会有指派律师的。如果你仅仅是被“人”民事起诉,那么没有。你特别困难,比如享受低保,有残疾等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政府会掏钱给你找个律师。

同一案件两个被告,可以请一个律师代理吗?

要看是什么类型的案件。民事案件可以,但如果是刑事案件则不可以,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8条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许敏的律师李圣和潘克,杜新枝的律师周兆和邓学平,这四个律师谁最强?

谢邀。我是律师,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要比较这四个律师谁最强,是没有标准答案的!

所谓强弱,可以有很多的判断标准。比如有的律师反应快,语言表达能力强,法庭表现相对会好一点,但其逻辑思维能力,文字功夫并不一定强;有的律师人脉资源广,善沟通,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并不一定强。有的律师在刑事领域能力强,有的律师在民事领域能力强,有的律师在其他的专业领域可能会更强。当然,如果一个律师既善表达、沟通,逻辑思维、文字功夫又强,各个法律领域又娴熟、精通,当然是最厉害的。但是,很可惜,这样完美的律师是没有的,因为不会有人有这样的精力做到各方面都最好!所以,选择律师也是根据自己的需要,带有一定的倾向性就足够了,而不是试图去找一个完美的律师!

即便具体到某一个案件中,也无法凭借律师在这个案件中的具体表现或案件结果得出哪个律师最强的结论——最多就是在这个具体的案件中哪个律师最强。况且这样的结论并非一定客观:因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再强的律师,没有事实和法律的支撑,他也不会有表现的空间。律师辩论不能像辩论赛一样,怎样表达观点都行,只要反应快,能有来有往,能自圆其说,即使强词夺理也无所谓。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所以有时候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再具体案件中表达的观点可能不同于主流观点,甚至不同于其自己的认知,你能由此断定其水平不行吗?当然不能!所谓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

所以,楼主的这个问题是伪命题,至少不是一个严谨的问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纠纷诉讼换律师的7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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