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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都需要哪些必须条件呢(遗赠都需要哪些必须条件和手续)

2024-10-20 00: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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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遗赠都需要哪些必须条件呢(遗赠都需要哪些必须条件和手续)

遗赠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律师答复:

1、受遗赠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遗嘱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遗赠。受遗赠人是否具有遗嘱能力还取决于立遗嘱时的情况。

2、受遗赠人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不得损害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继承人中有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受遗赠人未为其保留必要份额的遗产的,涉及该必要份额的遗赠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根据受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状况确定。

3、受遗赠人订立的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受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具有法定形式的,遗赠无效。受遗赠人的遗嘱是否合法,以遗嘱成立时的法律规定为准。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外的人,且遗嘱生效时尚在世的人。在受遗赠人之前死亡或者与受遗赠人同时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受遗赠人死亡时所怀的胎儿可以作为受遗赠人,但只有活着出生的胎儿才能使用。如果胎儿在出生时死亡,则遗赠自始无效。未设立的法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正在设立的法人可以成为受遗赠人。

5、受遗赠人未丧失接受遗赠的权利。对于丧失遗赠权的原因,我国《民法典》中并无明确规定。一般来说,认为应当适用继承权丧失的规定。

律师补充道:

遗赠与遗嘱的区别如下:

1、权利主体范围不同:

遗赠中,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

2、表示接受和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受遗赠人应当在得知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期限届满未表示的,视为受遗赠人放弃遗产;

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分前,表明放弃继承的意思。没有注明的,视为接受继承;

3.清偿死者的义务是否不同:

受遗赠人仅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受遗赠人生前产生债务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再以剩余遗产进行遗产继承,但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清偿义务;

遗嘱继承人不仅有权按照遗嘱继承遗产,而且在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

4.获得继承权的不同方式:

(1)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只能从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获得遗产。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实现其继承权;

(2)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被继承人均通过指定继承人来分配遗产。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之内,而在遗产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在法定继承人之外,甚至包括集体和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自知道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期限内未表示的,视为受遗赠人放弃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以欺诈、胁迫手段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如果遗嘱被篡改,被篡改的内容将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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