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新成立的公司,对人力资源领域非常陌生。怎样才能最规范地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呢?
——成都X连
瑞鑫: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等情况。劳动者的身份、劳动报酬和其他需要了解的信息;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当然,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规定并不止于以上两点,但这两点确实是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必须注意的最重要的一点。
那么,用人单位应当如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呢?
1、关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
1、上岗前:上岗前必须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信息;同时,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与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信息。
2、用工当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也于该日成立。
3、自聘用之日起1个月内。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最晚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与前两个时期相比,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用工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存在较大的风险。用人单位应当要求劳动者在限定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逾期不签字的,视为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可以同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2、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和领取
1、本人亲自签到。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把整个过程录像并保存下来。同时,注意检查员工是否用平时的笔迹签字。
2、要求员工亲自填写劳动合同文本并领取回执单。
3、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关于续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到期前1个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分别向单位领导和员工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意向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要求负责人和员工书面答复。
2、双方同意续订的,以劳动合同到期日为准,并提前30日向劳动者发出续订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如果单位不同意续订,应当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续约通知或终止通知必须由员工本人签署以确认收到。
5、人力资源部员工信息化管理
1、对于人力资源部门的员工,由于其职位特殊,用人单位最好对其人事信息建立单独、独立的管理系统,防止其管理自己的劳动合同和人事档案,防范潜在风险。
2、明确人力资源部门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劳动用工管理责任制。
最后写下的话: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如果用人单位不遵守相关规定,就违反了劳动法,将受到相应的制裁。因此,用人单位必须重视这一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