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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咨询离婚后债务纠纷,离婚后的债务纠纷

2024-10-14 05:5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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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咨询离婚后债务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律师咨询离婚后债务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借款人离婚后怎么追偿债务?

首先你要弄清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确定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一方催告或起诉追偿欠款;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的债务),即使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依然可以向双方的任意一方进行追偿,也可以将双方列为共同的被告。如果你不清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你也可以将夫妻双方作为追偿债权的主体。对于债务人在离婚的时候签订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即夫妻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律师咨询离婚后债务纠纷,离婚后的债务纠纷

如果你借钱给他们时,两口子都明白借钱干啥子?或者他两口子欠你钱也清楚!就是不想还?而且离婚了?这种情况你要查查他们离婚是在法院离的?还是民政局离婚的?如果民政局离婚的?足以说明假离婚来逃避债务!你把他两个同样起诉到法院予以审判?别放过他们这样的老赖?!

夫妻不共同生活,离婚时债务怎么份?

律师实务干货分享:

根据本人在律师事务所实务工作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给您以下建议

首先,要根据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来确定如何分担。夫妻虽然不共同生活也是可能产生夫妻共同债务的,例如照顾孩子一方日常所需、婚后购置家具、孩子生病住院的医疗费等。所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是离婚时债务如何分配的前提。

其次,婚姻中不共同生活很容易产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离婚时,被负债一方主张为共同债务,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此笔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没有证据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为个人债务。

再次,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一方分财产,另一方承担债务的不合理分配方式,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但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实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同样可以要求仅分财产一方承担债务。

最后,夫妻离婚应本着一日夫妻百日恩的原则,合理分配财产及债务,和平分手,将对彼此及双方家庭造成的伤害降到最低。

夫妻期间债务离婚后法院判决是按照新婚姻法判定吗?

离婚后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也要按照现行的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例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进行分配。

债务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要按照现行法律分配。

建议,“民告官”案件全部尽快实现跨省审核裁决,并由最高院或最高检随机配置法官和案件,加大法院和法官的终身责任制,裁决后,当事人有上诉或者再审等材料,凭上诉材料本可在本院20天内由院长带头二次组合庭监督审核程序,并即时通知当事人,且不映响正常上诉再审抗诉等程序。如果,民告官胜诉责令被告支付律师费和来回开庭当事人所有费用,这样能揭制官管相护,有效提高案质量,有效优化营造政、商、法、检环境促进民营企业投资创新发展和安民,有效、打破、实现“民不与官斗”的历史之说。更有效有力揭制行政不作力、乱作为、淫乱、亚文化、非礼不良行为

谢谢邀请。

没有新的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重新作出了规定。该《解释》于2018年1月18日正式实施。

按照《立法法》规定,新法不溯及既往。因此,如果案件在2018年1月18日前尚未判决,可以使用该解释;如果在2018年1月18日前已经判决生效,不能适用该解释。

1、没有所谓的新婚姻法,现行婚姻法最近的一次修改是在2001年4月28日。

2、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倒是有一些,关于夫妻债务纠纷最新的司法解释是2018年1月18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3、夫妻离婚债务纠纷更多的是使用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来解决。

根据题目描述,题主所咨询问题应是: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债务导致男女当事人在离婚后被起诉,法院审理是否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如果题目所涉及案件在2018年1月18日之后被立案或者正在审理,法院审理案件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如果题目所涉及案件在2018年1月18日之前已经判决生效,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可以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

新的司法解释只是改变当事人举证方式,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搜集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例如原告应当搜集男女双方借款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投资等情形,否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被告应当搜集借款未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投资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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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针对恶意债务应该如何解决?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需要跟大家明确的就是如果真的像题目当中所说,一个人为了离婚或者报复对方,而故意找亲朋好友,假签好多借条,慌称对外有很多债务,并且斗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首先这样的债务在事实就是不存在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虚假债务,而虚假债务是不可能被法庭所支持的。

所以对于另一方配偶而言,关键就在于在法庭上如何对于这些借条进行质证,并且对于这些债务的来龙去脉,法官也会结合双方的证据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认定的。

所以有这样心思的人,如果你认为提交一个欠条就可以证明一个债务的存在,那你就是太傻太天真了。至少你是对于中国的法律和庭审是不了解的。因为现在任何一个案件都不可能仅拿一个孤证就定案。

如果只有一个欠条,而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的存在,是不可能被支持的。所以对于被陷害的配偶完全不必担心,只要您委托专业的律师处理,一定会让自己化险为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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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借条都被法院认可的,大额借款除了借条还需要付款证明,比如转账凭据等。然后如果妻子能证明没有用到这笔钱并且也没有在借条上签字的话也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明确告知法院这是虚假债务。一旦法院查实是虚假债务对方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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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题主所述,我们认为丈夫恶意负债并提出如果离婚的话要求妻子共同偿还债务的要求不一定能成功。

首先,金额巨大的欠条、丈夫一方承认借款事实,也并不意味着该借贷关系的真实存在,法院还要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并结合个案中当事人的支付能力、交易习惯、款项是否已实际交付等对相关借款事实予以具体审查。若经法院审查,借贷关系不成立且未生效,那么是不可能要求丈夫偿还债务,甚至也不能要求妻子这一方共同偿还债务了。

其次,妻子一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及其补充规定,1、证明债权人(亲属)与债务人(男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有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亲属)知道该约定的;3、或者能够证明男方与第三人(亲属)串通,虚构债务;4、或者能证明这是男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那么该债务属于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自然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再次,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如果1、该债务未经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妻子一方事后也没有追认;2、或者在婚姻关系期间这些借款不属于丈夫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或者已经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该债务不属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那么该债务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一方也是无须承担偿还责任。

最后女方和男方离婚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若有男方恶意负债导致妻子一方无辜为此偿还巨额债务等比较复杂的情况,建议尽快委托律师等专业人士介入处理,从而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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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咨询离婚后债务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咨询离婚后债务纠纷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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