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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嫖娼使用冥币是真的吗(男子去嫖娼被抓怎么处理)

2024-10-16 0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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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个人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未硬化,仍然需要治安处罚,但不构成犯罪。

1.嫖娼最多可以拘留15日

男子去嫖娼使用冥币是真的吗(男子去嫖娼被抓怎么处理)

我们都知道,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一般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美好的。

至于什么构成轻微情节,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在实践中灵活把握。

2.没有发生关系,可能构成嫖娼

很多人都说过,不是有句老话:捉贼抓赃,抓妓抓情侣吗?

既然没有卖淫,为什么还要处罚呢?

要知道,刑法中有一个概念,叫犯罪未遂。即想要犯罪但因客观原因未遂的,视为犯罪未遂。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已经实施,但因非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与既犯相比,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层面,没有对违法未遂行为作出规定。但公安部2003年9月24日的批复中明确,只要双方达成协议、谈好价格、付了钱,甚至脱了裤子,就不会发生任何事情。那些从事卖淫活动的人也必须受到惩罚。

《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行为人主观上达成卖淫协议,谈妥价格或者支付金钱、财物,并已开始实施,但因自身主观意愿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未支付财物的,依法可以按卖淫嫖娼论处。

因此,即使你没有性奋,或者在发生性行为之前被抓获,也仍然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意义上的卖淫行为。

不过,这种情况应该算是小案子。

当然,如果是由于主观原因不想再从事卖淫而主动放弃的,也不会受到处罚。

3.特殊情况下,嫖娼可能构成犯罪

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卖淫对象是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种情况下,即使对方特别配合、同意,仍然构成强奸罪,需要至少三年有期徒刑。

毕竟14岁以下的女孩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对性行为还没有清晰的认识。

第二种情况就更加特殊了。如果明知自己患有淋病、梅毒或其他严重疾病,然后故意嫖娼,可能会造成性病的传播。这种情况下,就构成传播性病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患有梅毒、淋病或者其他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也会被罚款。

需要说明的是,传播性病罪属于行为犯罪,不需要承担后果。只要明知患有严重性病而从事卖淫活动,就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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