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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件

2024-12-20 08: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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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伙建房,对方出土地我出资,现对方不肯清算,还办理了房产证我该怎么办?

你总算没事自己给自己找了个事。

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件

不过事情既然发生了,就要静下心来对待。人家拖延不肯清算你没法干预,人家办证你也无权干涉。因为你的桶是下在人家井里的,人家让你打水你就打水,人家不让你打水你就打不成水!一切能站住脚的,对你有利的就是你们当初合伙建房的协议了。不知你们的协议签的如何,是否对你有利,尽量早点找个律师咨询。未雨绸缪,早做准备总是没错的!

和不讲理的人打交道,要么你就不要命,要么你就走法律诉讼,只有这样才能保护你的权益的。

承包地、宅基地超标建筑物能没收吗?

对于那些承包地、农村宅基地上超标建筑物,不是进行没收来处罚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1.承包的土地,如果不是建设用地,是不能在土地上建房子的。对于经合法审批后超标准建的房子,原则上是违章建筑,要被拆除,还原土地原貌。

2.农村宅基地面积超过规定面积建造房屋的,应按照以下3种情况进行确权登记: 其一、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前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在该条例实施后未扩大用地面积,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二、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后至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时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且改建、翻建符合要求的,超过当地规定面积的部分按当时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后,可以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权登记; 其三、198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居民占用的宅基地及房屋,按批准面积确权登记,超过部分可在登记证书上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征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按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


土地是我家的,但别人在上面盖房子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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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说土地是您家的还需拿出证明,如果是宅基地就需要拿出宅基地确权证,如果是承包用地就要拿出承包用地证。

这两个证如果都有,但是被他人占用的这种情况,如果已经完成建房,后期想要拿回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建议是先咨询当地的律师,在进行详细了解之后再做下一步打算。

至于宅基地要不要的回来,如果宅基地确权证上面本来写的就是你的名字,那么这块宅基地的所有权就是你的。在建房者未经过你的允许私自建房的情况下,你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建房人将房屋数占用宅基地退还,并且如果涉及到房屋拆迁问题,在建房者与户主之间如果没有达成协议,无须对房屋进行赔偿

但是如果双方达成协议,宅基地所有者允许建房人建房,后期如果要求其拆除,需要承担部分拆房费用。

始终记住一点,只要宅基地没有进行买卖合同交易,手里又有确权证,那么那块土地就是你的,如果想要索要回来,对方不同意或者产生纠纷争议,建议不要持续下去,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可以了。

农村人由于彼此之间比较熟悉,很多时候很多事情我们都会抹不开脸面,事前没有讲清楚,事后就会惹麻烦

希望对您有所启发,有什么问题和建议、看法,可以在【爱农帮】主页私信小编

是你家的土地,别人很久以前就把房子建在你家土地上,土地证还是你家的,这真的是生活比剧本还要复杂。土砖家先说说自己的三个困惑。

困惑一:没有跟你家作过协商、签个协议,别人为什么会把房子建在你家土地上?这不是强盗吗?

困惑二:如果是强占,别人很久以前就把房子建在你家土地上了,这个应该很早就知道了,为什么到现在才想要回来?

困惑三:现在是法治社会,你家有土地证,完全能证明你家才是土地的合法权利人,为什么还要托人要回来?一个大队干部能有这样的能量?

说完困惑,土砖家说说自己的猜测吧:是不是可能有协议(既可能是书面的,也可能是口头的),但是长辈定的,你们后辈并不知晓?或者,你家现在突然觉得不合理?

重点还是说说解决方案吧。

手里有土地证,这是最权威也是最直接的证据,可以证明你家的权利。根本不用托人,有空直接找执法部门(既可以是乡镇或县级政府,也可以是国土所或者县级国土局)或者司法机关(法院)就可以了。

因土地纠纷法院一审后判决书还没下来,一方人把农作物的种子种在另一方人的地里该怎么办?

谢邀。土地权争议案在法院受理其间,一方有没有向法院提出查封,不准动用土地耕种?,如果有,法院以阻挠审判程序予以耕种者拘留或处罚,如果没有申请查封,只能一,二审判决:确权后,如耕种者败诉,被侵害方要求法院对此土地予以赔偿,反之,耕种者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让他种吧,并不是说他种上种子就是他的了,他不怕浪费就让他种,等法院结果下来后,如果结果是你的,那么他无权在插手此事,如果他还要闹,说什么地里东西是他种的,你可以回应他,这是我的地,你无权种植,我想等结果出来后,他前面一切的作为都是白搭。

农村就有这种人,专门争个地边子,占个村集体的坑塘,这类人很是讨厌,但又经常存在。遇到这类的问题该如何处理呢?

一、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拿事实说话。

遇到这类的问题,平心静气的找地界灰掘,找到灰掘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二、准备足证据材料,让村委会或司法所进行调节。

一般情况下,带足证据材料,让村委会或司法所出面协调解决,到这一步基本都可以解决的。

三、如果上面的两种方式再解决不了,就只有通过法律诉讼了。

对于您提到的因土地纠纷法院一审后判决书还没下来,另外一方人又把地给种上了对吧?这个您不用担心,等法院的正式判决书下来后,如果您是对的,对方种了也白种。如果您最终败诉,人家种了您也就无权过问了,道理就是如此简单。起诉打官司是需要时间的,既然您走到了这一步,就慢慢的等吧。

谢谢邀请。看了题主所提问题,其核心是当事一方(不知原告或被告)在法院判决书下达前将作物种子播在了另一方的地里。针对这一问题,题主说的是一己之见,因为即然通过诉讼由法院判决土地权属,那么判决书下达前土地权属就不明朗。至于对方先播了种,另一方不服,那就应该掌握证据,待法院判决下达后另行起诉,主张权力。

有争议的土地还去播种,这脑子肯定有问题。不用去管它,等到收成的时候,再去找者村委会,出一个证明,你通过这块土地,获得了多少收益,最终这些都要拿到法院,然后就等法院的判决。如果土地确认是你的,那对方的收益,必须要补偿给你;如果确认是对方的,那就没你什么事儿了,就这么简单。现在一般判决的周期都挺长,所以这个事儿蛮头疼的,这个办事效率要是提高些就好了,也不会出现播种的这一系列问题了,三下五去二,结果就出来了,该是谁的地,谁就赶紧去播种,也不会错过节气,多为农民想想吧!

因土地纠纷法院一审后判决书还没下来,一方人把农作物的种子种在另一方人的地里该怎么办?

我个人认为有几点可以参考:

1.等待法院判决书下来在做决断

2.和另一方商量解决办法,是地承包给另一方,还是到年底秋收给一些承包土地钱

3.毕竟远亲不如近邻,和平相处,一起解决问题,可以互换土地进行耕种,也可以承包土地给另一方,但是不能把事情闹僵,毕竟同一村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有事好商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王律师土地房产纠纷案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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