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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人申请免检标志(非本人申请网贷怎么办)

2024-09-19 22: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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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为了降低征收成本,征收部门可能会将房屋认定为危险房屋,然后强行拆除。然而,以危房为由拆除建筑物是违法的。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大家看一下今天的案例。

一、案例简介

非本人申请免检标志(非本人申请网贷怎么办)

徐先生来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他在X街拥有一处合法住宅,建筑面积62平方米。

2019年9月6日,区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决定。徐某的房屋属于被征收范围。

2016年12月26日,某建筑工程公司出具了《安全鉴定报告》号证书,注明委托人为张某等人,鉴定结论为该建筑施工安全为Dsu级并且其可修复性较差。建议拆除。

2020年4月18日,区政府下发《危房拆除通告》号称,X街39号、52号楼被某建筑工程公司认定为DSU级危险建筑。上述房屋业主必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及时搬出。逾期未搬迁的,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搬迁并拆除上述房屋。2020年6月5日,区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强行拆除涉案房屋。

徐某不服,起诉法院,要求认定区政府强拆违法。

区政府辩称,徐某的房子属于危房,拆迁是合法的。

2.法庭审理

本案的焦点是区政府强行拆迁是否合法?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向当地评估机构申请评估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有相关民事权利的法律文件。第十三条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均可申请评估。房屋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业主承担;房屋经鉴定为无危险的,鉴定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由此可见,危险房屋认定的申请人应当是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

具体而言,在本案中,区政府承认评估报告的委托人仅为张某,并非涉案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此,启动危房鉴定不符合上述规定。综上,区政府强拆房屋的主要证据不足、程序违法。

三、法院判决

经核实,区政府强拆徐某房屋的行为违法。

4.律师总结

危房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只有一年。超过一年的,报告失效,评估报告不合法。本案中,区政府为了降低征收补偿标准,使用2016年危房评估报告在2020年拆除该房屋。同时,申请危房评估的并非徐某本人,而是张某申请鉴定的与本案无关的第三方。也就是说,评估报告的有效性和真实性都是错误的。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您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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