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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买卖合同纠纷2,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2024-11-13 14: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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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王律师买卖合同纠纷2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王律师买卖合同纠纷2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买的时候看的沙盘,签了合同,和现房不一致怎么维权?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王律师买卖合同纠纷2,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这个问题。

房屋也是属于商品,出现问题主要的依据还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在当地的房地局进行了备案的。你的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分析。例如:开发商在宣传上是否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消费欺诈?《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有该房屋的平面图,是否和现房不一致?等等一系列问题.....

我的几点建议:1.根据具体的情况找行业内人士或者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

2.找到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据后,可以到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进行维权。

3.找到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证据后,可以到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维权。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1. 找证据很关键,比如当时的宣传画册,图片。

  2. 这个肯定不少于一家是这样,你要联系相关的业主,要建群,共同维权比个人要影响大。

  3. 委托律师去 办,这样才专业,如果怕觉得不值,就个人去申请仲裁。

沙盘介绍与合同内容不一致这类情况时有发生,购房者要有足够的保存证据的意识,当售楼人员介绍时,需要录音,或者要求写进合同备注,如果发现与介绍的实际不符,可向房管局进行投诉,项目销售涉嫌违规虚假宣传。

小菜认为,这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问题。

买的时候看的沙盘,并基于这种认识,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后期交房后,发现房屋跟沙盘不一致,究竟哪些地方不一致?不一致到什么程度?如何证明存在不一致?这些都是问题,充满争议和不确定性。像这类情况如何处理?小菜分享下对这些问题的法律意见,供参考。

小菜从三个方面为你解析:

01、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看,开发商在售楼时设置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沙盘、售楼书,视为合同订立的要约邀请。

如果开发商就商品房规划许可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你决定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愿意接受商品房买卖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视为要约。开发商违反此项规定的,视为违约行为。

02、如何解读法律规定

从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一般意义上的沙盘、售楼书之类的,仅视为邀约邀请,不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也就不产生违约的法律后果。

售楼部沙盘就商品房规划许可范围内的房屋及其设施做了明确说明和承诺,这个说明和承诺是具体而确定的,并对你是否决定购买和是否认可销售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则视为要约,对开发商具有合同约束力。

官司已打完,对聘请律师服务不满意咋办?

打官司都想赢,不想赢就不打官司。

官司能赢有两个决定因素:

1、证据充足、有力。所谓证据充足有力,就是所能提供的证据是分辨是非的关键点,不含糊、不伪造,证人证物都是真实存在的,无懈可击。

2、聘请的辨护律师专业性强,能说善辨,并全心全意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但在现实案件中,能符合以上二点的不多。当事人不管原告还是被告,总有一方侵害了对方的权益,用狡辨、虚伪来争夺权益,总想在官司中获胜。

律师的职责是对司法诉讼中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接“单"帮助是他们养家糊口的职业,有“单"就有收入(收取当事人的服务费);没“单"就没收入。因此,有的律师大夸海口,宣称一定能赢,但真正能赢的是上面所说的第一条。

另外,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希望值不要太高,不要希望全赢。因为民事纠纷属人民内部矛盾,法院判案也会兼顾“以和为贵"的原则,不会一棍子打死人。所以,能调解尽量用调解来解决,并且应准备做出某种让步,在不失大原则的前提下,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当事人聘请律师,应对案件作真实详细的介绍和讨论,并作出评估,签订好辨护律师费的协议,最好写明分期付款的形式。官司赢了,全付;官司输了,后期款不付,把当事人与辨护律师利益梆在一起。这样,双方谁也别想“玩弄"谁。

说过的话应算数,订好的协议应执行,是赢是输都别耍赖,做个正直人。

我是一名律师,深知当事人的理解和司法实务之间往往存在差异,因此在接案前会通过书面的方式披露风险,让当事人对于案件走向有预期。

对于你所说的不满意,如果仅仅是对于结果的不认可,我相信你的律师不会有意如此。因为这就好比自己砸自己招牌,有几个人愿意在没有相应回报的情况下这么做呢。

有什么办法呢?你进门找律师一张脸,承诺官司不仅仅能够胜,而且,可以非常圆满,因为,老赖的借条一清二楚说如果有纠纷律师费由被告承担。真正到打官司了把钱先收下了,你再找他又说有难度。最后他做中间人,二面劝说找起了调解员。中间吃了原告拿被告。你说可恨不可恨。我曾经打了一个老赖官司。(律师还是我老头同学的儿子。)亲眼目睹律师骗我们在外面等,结果,进门去和被告想方设法对付我。律师费已经拿走了。他就翻脸不认人了。你们说怎么办?……。我从此看不起任何律师,

官司打完,对聘请的律师服务不满意。

这个是因为判决结果不满意,从而对律师法服务不满意,还是律师在服务过程中没有尽到职责而不满意?

很多当事人容易因判决结果不满意,从而认为律师没有起到任何作用,对律师服务不满意,各种矛盾和纠纷便产生。对于法院判决来说,作为当事人还是需要有客观的认识。法院的判决是建立在案件事实基础之上,作为当事人自身肯定是十分清楚整个案件事实,自然要认识到这个事实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其次,律师虽然是法律专业人士,但也没能力保证法院最后的判决结果。再是,对抗性的案件中,总有一方是胜诉,一方是败诉,总不可能双方都胜诉。

所以,主要看律师在整个代理活动中是否尽到相应的职责。若律师已经依法依规依约履行义务,那不能片面的将结果的不如意,引发对律师服务的不满意。否则,只能自学法律,自己打官司了!

官司打完了对律师不满意怎么办,这个话题有意思。你有纠纷找律师打官司,是因为你不懂法,律师懂法但不是法官没有裁判权,只能尽最大努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可能包赢,所以呢对律师不满意是你个人有问题,明明没理的事想变成有理的事,律师可没有这个能耐,说白了你想要回律师费,你的行为就是卸磨杀驴。

呵呵,这种情况很多的,毕竟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无论那一方胜诉,另一方肯定不满意的。

但也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不完全是因为案件胜败的事情,而是真的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

当事人聘请律师,当然希望律师能全力以赴处理自己的案件,但这几乎不可能,律师会同时处理好多案件,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当事人认为律师没有及时处理自己的案件。

比如没有及时收集证据,没有及时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寻找有关判例,或者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取证等等。

律师服务是否满意,也没有个标准进行评判,毕竟服务水平不像别的指标那样具体,服务水平是抽象的。

或许当事人认为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或许律师认为当事人特矫情,把好多不该让律师做的事交给律师处理,本来听律师的,说不定案件判决结果要好点,但就是因为当事人不听律师的意见,导致判决结果不咋样。

所以,在没法评判律师服务满意还是不满意的情况下,只有在二审的时候更换律师了,看看新律师能否让你满意?

买房看沙盘忽视签的合同,导致现房不一致怎么维权?

通常沙盘相比楼书,具有形象直观、立体感强的特点,它能够从宏观上展示楼盘的布局、环境。但是,由于沙盘更多是开发商初期设计方案的一种体现,而从前期规划到中期施工到后期交付,中间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变更因素;加上沙盘制作费用比较昂贵,因此开发商很少会变更沙盘模型,这便决定了沙盘与实景是不可能完全一样的。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期房时,因楼盘还没有成型,对未来房屋的直观印象只能商品房模型中得到,因此,这就成了市民对未来房子做出判断的主要依据之一。 首先要查看有没有能证明当初开放商或者其工作人员承诺过证据,比如购房合同里有没有做过相关的约定,如果有,购房者就可凭证据找开发商说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如果宣传只是口头的,开发商没有将这些(不实)宣传写进合同,购房者是很难维权的。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表示,要根据协议签订情况进行分析。在购房者已跟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购销合同》的情况下,在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广告内容属于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进行宣传;第二、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第三、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在购房者只是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协议、意向协议等的情况下,购房者因开发商的不实广告造成损失的,在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广告法》等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这也给即将买房的购房者敲响了警钟:在看沙盘时产生的顾虑,务必设法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不会出现购房者所担心的问题。若开发商死活不同意做出相应担保,那就意味着购房者的担心很有可能会变成现实,此时,购房者就需要仔细斟酌,能否承受这种风险,最后再决定是否签约。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我身边有着 6 年从业的房产经纪人,然后我来给你分析一下:

对于你这种情况,其实大家都很常见,往往维权成功的也会有,但是会比较少跟你说一下他们都是怎么样去维权的:

第一:

首先的话,你要把你们这些购买房子的业主都一起召集起来,然后组建一个维权组织,选一个就是代表人,然后有这样一群人共同去维权才会有一个好点的效果,你单独一个人的话是掀不起什么波浪的,开发商也不会对你负责。

第二:

第二一个就是看开发商有没有虚假夸张宣传,如果说存在这方面的话,你们可以去住建部门找他们,要么通过法律机构、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这个事情,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结语

其实维权路慢慢要,多点耐心和时间,你还要找对方法。以上的话就是我跟你说的比较相对来说有效的维权方式,相对来说比较靠谱。

以上为个人经验总结,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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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情况只能怪自己太粗心大意了,签合同你怎么就不仔细看看呢!!

解决方案看你看的楼盘它具备五证了不,如果开发商手续不全的话你这个可以直接找他们退房或者从新选择的,开发商如果不配合你就可以举报他们,手续不全签订的合同无效。

如果人家五证都有的话,看你签订合同网签备案了没有,有的话那就无解了,只能这样子了,如果还没网签只在开房商那里签订了合同你就给人家好好协商一下吧看看能否从新选择,记住这里给人家好好沟通因为是你自己的失误。

对于交房不一致的问题,您这边是否有证据。例如销售讲解沙盘录音,开发商对外宣传资料等跟现交房不一样,如果有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反应。如果没有的话只能拉上其他业主进行维权不收房,迫使有关部门处理。

从法律意义上讲,双方签订了合同,视为双方对合同条款的认可,除非有其他证据能够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有其他导致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存在,才可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而作为售卖房屋的沙盘,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意义上仅为要约邀请行为,不能视为合同条款,但如果开发商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

所以您这种情况,需要看您当时购买房屋时销售介绍的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情况,判断沙盘能否作为判断房屋交付标准的依据,或者说作为依据的程度。

房屋出售,与中介签的合同出现问题,怎么办?

这个合同很公平公正,也非常合理。争议点就在于契税、维修资金让你自行承担。首先契税是你买房的时候就要交的,不知道当初是什么原因导致你没交(网签合同超过30个工作日还没交有滞纳金产生的每天万分3),每一次交易都要交契税,再个维修资金也是买房的时候交的(40-50元一平米),跟契税不同维修资金一套房屋只交一次,卖出去后交由对方享用。只有契税完税和维修资金都交齐才能办理房产证,而且房屋过户也必须提供房产证和维修资金发票。这么跟你讲吧,契税肯定是要你自己交的,买家过户也会再交一次契税。

那条不包括在房价净得价内已经坐实了你来交维修基金了,如果这张补充协议你没仔细看,又签字了,如果你证明不了中介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让你签字,那你找中介理论是没有用的,因为你太马虎了。

从二手房买卖的角度来说,做为房东,你之前购买时的契税和维修基金理当你来付,因为这些税不是和现在的买家交易中才会产生的。当然因为你如果事先告知了有契税和维修基金没交,就应该让中介算进去,并加在房价里。中介在算这套房子成交税费没有什么大问题,因为此套房子出售时买方和卖房的税都算在内了。

以上是个人根据楼主提供的线索所总结的一些看法,仅供参考,更多专业性的可咨询相关律师。


你这个交易涵盖了许多房产交易内容。根据你当前提供的资料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很重要:

一、你刚拿到钥匙并不是关键,关键是你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经开据发票?或没有开发票只开据了三联收据,但此开发商在国地税合并前已经预提了税金?

二、你当初是否是全款购房,且已向开发商交了全款?

三、你与中介及购买方签订三方合同时,是否已收取定金。

第一种情况:你购买的房产是在实行不动产登记前购买的期房,且此房产没有在房产局进行网签。因为你提供的补充协议最后一句写的是“一手房按揭贷款”。 你没有公布这个信息也许是你实际购买商品房的价格可能要远低于101.5万。如果是没有开据发票且开发商没预提税金的情况下,中介是想将此房产直接找开发商重新出据合同和发票,让购卖你房产的人变成新的买受人,到银行申请一手房贷款。此种情况下,则是中介明显利用知识想套路你。

第二种情况:你购买的房产已经开据发票,需要办理完不动产权证后才能再交易。但此种情况就是二手房交易,是二手房贷款而不是一手房贷款。

所以,这个中介要么不专业,要么是此交易内有不可公示的内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王律师买卖合同纠纷2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王律师买卖合同纠纷2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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