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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派出所立案标准是多少(遗弃罪派出所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4-10-20 16: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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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罪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拒绝赡养。情节严重的,处以有期徒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本罪的犯罪构成特征是:犯罪对象必须是老、幼、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本罪的客观方面是遗弃行为,其行为方式主要是不作为的形式,即行为人负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并且有能力赡养但拒绝履行。义务。然而,它也可以以法案的形式实施。在实践中,不作为和不作为经常结合使用。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对于赡养义务是否只存在于家庭成员之间,目前理论界存在不同的理解。有学者认为,本罪中的赡养义务不能仅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来确定。义务的范围应扩大到包括所有可能产生义务的情况。当然,犯罪主体不仅限于家庭成员。我们认为,从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来看,法律规定明确将本罪的主体限定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且赡养义务具有特定的内容和含义。非家庭成员之间也可能产生救援义务。但不可能产生支持义务。因此,非家庭成员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本罪主观方面具有故意,即行为人明知不履行赡养义务会给被抚养人造成困难和伤害,但仍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只有遗弃情节严重的,才构成遗弃罪。二、“情节恶劣”的标准本罪情节恶劣,是指拒绝长期照顾被害人或者拒绝提供生活来源的;驱赶、强迫受害人离家,致使受害人无家可归或者生存困难;遗弃受害人患重病或生活不能自理。受害者;遗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严重身体伤害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立案标准是:1、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2.屡教不改的行为;3、废弃方式不良;4、其他严重情节。3、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准确区分了遗弃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实践中,必须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时间、地点、是否造成被害人立即死亡、被害人对被告人的依赖程度等综合判断。对于那些只想逃避赡养义务,不希望或者允许被害人死亡,而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被害人遗弃在福利院、医院、派出所等单位或者行人较多的场所的人,如广场、车站等,希望受害人得到他人救助,一般以遗弃罪定罪处罚。希望或者纵容被害人死亡,未履行必要的赡养义务,导致被害人因缺乏日常护理而死亡,或者将不能自理的被害人带到荒山等人迹罕至的地方并遗弃的致使被害人难以接受他人帮助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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