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权约见值班律师
1、预约权。犯罪嫌疑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预约值班律师的权利,并为其预约值班律师提供便利。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意见等。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8条
二、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一、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律师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请求国家赔偿
申请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抚恤金、救济金的申请
(4)请求支付赡养费和子女抚养费
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主张因见义勇为而产生的民事权益
二、刑事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首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聘请律师的;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公诉人出庭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