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上门调解债务纠纷有作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律师上门调解债务纠纷有作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法庭律师喜欢调解?
调解的话,当事人各方就都需要作出让步才能达成一致。而在此机制下,是不受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在能接受的范围内都可以,那么作为律师就不用费心费力费时的去考虑事实、证据而、法律适用、以及诉讼策略等,以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结案效率也高,然而当事人调解一般也不会影响律师的代理费的收入,故律师喜欢调解。
因为调解可以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同时调解也有利于当事人的诉求能够及时得到解决。
但也不是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律师都喜欢调解,只有当事人有调解解决可能的案件,律师才会建议当事人进行调解,节约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律师协会的作用有哪些,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
律师协会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根据律师法规定,其主要职责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组织业务培训;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检查和监督;组织律师开展对外交流;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另外,律协还可以按照章程对律师进行奖励或者处分。
笔者认为,任何职业都不能游离于法律规定之外,律师职业亦然。权利和义务总是相伴而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法律,不能任性而为。如果律师违反了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就应当受到处分。
对此,律协要切实履行起职责。对于律师违反规定的,应当及时问责,而不能不作为,甚至姑息包庇。否则,不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也会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执业环境,从而给整个职业抹黑,最终伤害的是所有律师群体。
律师法明确规定了律师协会的八项职责。现实中律师协会主要是组织管理考核实习律师,开展业务活动组织培训,举办律师文体活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惩戒律师违规行为,还有就是宣传律师,办理全国律协及各部门的相关文件。
派出所调解可以请律师参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颁布的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派出所在办理各类案件时,案件的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赔偿的调解工作,如果当事人委托律师进行调解,在调解成功后,律师签字也是可以的。
一般来说派出所调解的案件基本上都是一般案件,如果牵扯到刑事案件是不能调解的,一般案件都牵扯到赔偿问题,多少让双方商量,如果请律师参与也可以,但是需要额外付费,律师一般收费是不便宜的,起步都在几千,所以小事还是自己解决比较好!
一审后为什么原告律师会劝调解?
因为原告没有取得胜诉判决,或者没有取得自己想要的判决结果,或者虽然取得胜诉判决,但判决结果执行的难度比较大。
一审后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全部或者部分支持,需要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原告与被告之间还有调解解决的可能,一般原告委托的律师都会劝原告调解结案。
原告律师会根据庭审情况及被告的实际状况,制定一个最有利于原告的解决方案。有时候,和解能最大限度保障原告利益,原告律师就会建议和解。
比如民事诉讼中被告暂时没有履行判决能力,但具备履行的意愿。这时候如果坚持强制执行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最终影响原告的利益。如果和解,给与被告一定的时间,也增加了被告履行义务的可能,实际上是有利于原告利益的。
法院在审理一些案件,法官经常会对一些可以调解的案件,劝说当事人调解结案。笔者认真总结了调解结案的几个优点以及同判决的异同点。希望大家对调解结案有一个理性客观的认识,不要认为调解就是在保护被告,不要认为调解就是对原告不利。法官劝你调解,主要是因为:
1.调解案件生效快
调解书一经当事人双方签收即具有法效力。往往当事人把案子起诉到法院,希望得到的就是法律的权威和权利确认,得到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书,实现自己的权利。通俗来讲,就是我能通过法院要到别人欠我的钱,我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其中有一个误解,就是认为判决书才是具有终局性的裁判,调解书不具有终局性。只有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才能达到自己的诉求。
笔者想说,调解与判决,都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同样具有执行力。而且民事一审判决作出,要经过15天的上诉期,才具有法律效力,再加上判决书留给当事人的履行期限,裁判文书才具有执行力。
2.调解不伤和气,容易履行,易于执行。
调解遵循自愿原则,经过法官从中主持,双方让步,最终达成的意见是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双方同意,法院也不会用判决强制将权利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划分给当事人,显得更为柔性,所以对裁判(调解书)的接受度更高,有能力的话,就能按照调解书及时履行,就算案件进入执行,从当事人主观意愿上,更容易执行。
3.调解减轻当事人、法官讼累。
案件发生往往是一个回溯性的过程,特别是一些人身侵权案件,证据并不能完整地显示整个具体的案件事实,所以法官在根据证据和法律作出判决往往会产生风险,案件当事人不服上诉的话,可能发回重审,对于法官、当事人,诉讼周期无形之中被延长,事情久久不能解决,对于三方都不利。
4.为什么会有判决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度,判决的作用主要是上级法院监督下级法院的裁判是否正确。
二审没开庭原告律师就打电话叫被告出钱和解撤诉,这什么套路?
这没有什么套路,民事诉讼在审判,直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都是可以和解的。原告律师和被告沟通,如果双方可以和解,就不用再二审了。
在民事诉讼中,和解或者调解是个很重要的词,在一审二审直到执行过程中都不停的贯穿着和解和调解的进程,法官也不断的会进行调解,毕竟我们进行诉讼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争口气,更重要的是为了实现解决争议。
像题目中的问题,我并不觉得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只要原告律师拿到原告的特别授权,那么就可以联系被告进行和解。如果是欠钱的官司,被告只要愿意出一定的钱,那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就可以撤诉了。何必双方还要拖那么久,要经过漫长的诉讼甚至执行程序呢。
像我们打官司,并非是一旦进入法庭程序就必须进行下去,双方可以在任何阶段和解,经过和解一方撤诉的诉讼费还可以退回来一半呢。只要能够解决争议,这就没有什么大问题了。
你可以不予理睬。
因为,该律师是原告聘请的,他是负责维护原告人的合法权益的,如果他的建议合法合理,你可以同意调解,如果他的意见你不能接受,你完全可以不接受他的调解意见,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处理该案。
这可能也算不上什么套路。
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或和解,这个不受时间及程序限制。起诉之前,诉讼过程中,法院判决后,执行阶段,只要当事人有调解(和解)意愿,都可以就债权金额,履行方式,履行期限等等进行协商,这都是法律所允许的。总体来说,调解(和解)相对于法院判决更加灵活,对当事人也是更加有利。
对方律师打电话让被告出钱和解撤诉,这可能是对方提出的一个解决方案。作为被告,要是不认可对方提出的解决方案,那拒绝就是,或者不予理睬都行。反正案件已经进入法院程序,法院最后都会出具判决。当然,一旦法院判决之后,想要协商可能就会相对被动点。毕竟法院的判决对对方有利,并且是可以执行的判决,不排除对方就直接进行执行程序受偿。
原告律师打电话让被告还钱,然后撤诉。这种情况可以有,不算违法。这也可以理解为原告要求和解,私下解决。法庭也愿意做调解的,也可达成调解协议。当然,被告有权选择同意与不同意,谁也不可以强求另一方。
民事纠纷每天都在发生,并不是每件民事纠纷都需要法院的裁判才能解决。其实很多都是被逼没办法才起诉到法院的。诉讼作为终极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有其固有的特点:要交诉讼费、律师费等一笔不少的费用、需要一审二审等比较长的诉讼时间。二审还没有开庭原告希望和解意思就是原告希望和你和解解决纠纷,我觉的这是个互利共赢的事,具体分析如下:
01
能达成和解这对被告方是一个少出钱的一个机会
因为撤回起诉的话,诉讼费减半,减半的诉讼费,本应该由败诉方最终承担,但是现在只收取一般,可以说减少了诉讼费。另一方面,原告愿意和解,可能在具体的金钱数额上最出让步,此时如果被告确实没有任何胜诉的可能,可以抓住机会与原告协商,争取自己的最大利益,比如欠房租50万,说不定协商的好可以给40万就可以,民事纠纷只要大家愿意就好。
02
想达成和解,原告一般情况下的考虑因素
原告一般情况下愿意和被告达成和解的原因有:一是急需用钱,感觉诉讼拖的太久,即使胜诉还要走执行的过程,不想耗时了;二是一些特别的案件,比如公司案件,公司破产,在破产之前想把这个钱拿回来,顺便转移掉;或者这本是一个虚假诉讼,通过起诉喝酒的方式,转移并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当然第二种的概率还是不比较少见的。
03
原告需要注意:撤诉后不得针对重复起诉
司法自愿也是有限的,原告不能说今天起诉,明天撤诉,后天有起诉,你这不是调戏法院么,我说的是针对同一个事实和纠纷。所以对原告来说,既然想撤诉,那么起码必须等被告支付的钱达到了自己的预期,不能说我们和解之后给60万,现在只给了20万,你就撤回起诉了。那么不撤回起诉怎么办呢?可以调节结案,经过法院确认的调节书也具有强制执行力,这对于原告来说是个坑。
结语
关注我,有法律问题邀请我回答,我必定回答,免费普法,我一直在路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上门调解债务纠纷有作用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上门调解债务纠纷有作用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