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2024-10-12 02:39:45
0

众所周知,所有法人在登记时都需要注明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代表法人的自然人。法人虽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但仍然需要通过法定代表人等自然人的行为参与社会交往活动。这是否意味着法定代表人造成的损害责任全部由法人承担?

首先,我们要看看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因履行职责造成他人损害的,法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法定代表人追偿。”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有过错。”规定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其次,如何认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属于履行职责。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二条规定,法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行为人是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行为必须是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行为。如何判断该行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的公务行为,是法人责任的关键。但在实践中,如何认定工作行为却是一个难题。但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一般都规定了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法人可以向其法定代表人请求赔偿。

综上所述,很明显,该条是责任条款,而不是索赔权的依据。具体民事责任需要结合请求权的其他基本法律规定予以明确。

上一篇:民事纠纷值得找律师吗,民事纠纷用找律师吗

下一篇:遗产纠纷找律师调解吗(遗产纠纷可以申请法院调解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