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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征迁的房子可以过户吗现在(纳入征迁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2024-09-18 04: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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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朋友介绍,天津的张女士经朋友介绍找到了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女士在:律师事务所电话中告诉宋晓峰律师,我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说我因民间借贷被别人起诉,原告要求我还钱。什么是民间借贷?我应该怎么办?随后律师对张女士说:民间借贷是指您与原告之间的借贷纠纷。您可以向原告发送您与原告之间的贷款协议、转让记录或收据。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具体细节。申购书中包含的房屋可以转让吗辩护人有点困惑,为什么:有贷款协议,但没有贷款?然后您可以将信息带到我们的律师事务所。让我们见面谈谈吧。第二天,张女士带着与案件相关的全部材料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律师与张女士沟通后,明白了为什么张女士说自己与原告签订了贷款协议,但并没有借钱。经查明,原告与张女士是朋友,在投资方面合作多年。不过,这个投资项目有点特殊。这不是一件正常的事。而是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即将被拆迁的房屋,以获得拆迁收入。但根据当时有效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拆迁范围,由县、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批准的土地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从事拆迁活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房屋和土地用途的变化;建立新房租赁关系;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以及其他权利登记。《条例》明确规定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权属不能改变,于是张女士和原告想出了一个办法:张女士出面与房屋原主人签订赠与协议,并进行了公证,约定拆迁收益归张女士所有。此外,张女士及原告在赠与协议外还需向原业主支付正常购房款。但由于赠与协议是张女士签署的,为使张女士无法获得全部拆迁收入,原告与张女士又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相当于,原告出资购买了该房屋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了张女士。双方一致同意,拆迁款分配完毕后,借款协议即告无效。但由于拆迁本身的复杂性,房屋被征收后,安置房尚未竣工。张女士和原告均未获得拆迁收入。但原告认为张女士在拆迁中有利害关系,故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这个时候,事情的进程也已经很清楚了。原告与张女士无借款事实,但签订了借款合同。法律顾问给张女士的应对策略是:澄清事实,向法院澄清。如果法院能够认定双方不存在借款关系,张女士自然不会将所谓的借款返还给原告。通过这个案例,律师想提醒大家,已经纳入征收范围的房屋一般是不能买卖的。发售中。在相关征用条例和公告中,很多地方都会规定,如果要避免合法销售,后果就是这种销售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发生纠纷,后期维权就会非常困难。因此,建议不要冒险将买房的投资收益纳入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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