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医疗纠纷能否举报律师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医疗纠纷能否举报律师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有医疗投诉,应该找什么部门?
如果有医疗投诉,可以考虑向下面的部门或机构寻求帮助:1. 医疗机构的投诉协调员或质量管理部门。
2. 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或卫生局。
3. 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4. 相关的律师机构或法律援助中心。
5. 消费者协会或市民投诉中心。
6. 入驻卫生监管平台的第三方机构。
在投诉前,建议先明确投诉的内容、证据和要求,可以与医疗机构沟通解决,如果无法得到满足,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寻求帮助。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具言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起诉、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照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应该找卫生计生委或者医疗监督部门。
因为这些部门是负责卫生计生和医疗监督的,他们会有相应的投诉处理程序和专业人员来处理医疗投诉。
同时,如果投诉涉及到医疗事故,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需要注意的是,投诉时要有详细的证据和资料,并尽快提出,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医务科
《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应当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院投诉管理工作(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投诉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一受理投诉;
(二)调查、核实投诉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组织、协调、指导全院的投诉处理工作;
(四)定期汇总、分析投诉信息,提出加强与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
《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以下统称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担投诉管理工作。其他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置投诉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一名医疗机构负责人分管投诉工作,指导、管理医疗机构投诉管理部门的有关工作。
可以找的部门有:
1、卫生主管部门,可负责处理医患双方的医疗纠纷;
2、司法行政部门,可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中的人民调解工作;
3、公安机关,可打击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的行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医疗纠纷能否举报律师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医疗纠纷能否举报律师函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