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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律师高胜诉率抗诉,继承纠纷律师高胜诉率抗诉案例

2024-10-06 08:3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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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继承纠纷律师高胜诉率抗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继承纠纷律师高胜诉率抗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女死刑犯在行刑前发现怀了身孕,会被如何处理?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讲一个国外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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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某名女性死刑犯,为了逃避死刑,花了2000美元的价格,偷偷与一名男囚犯进行交易,后进行自我受精并最终怀孕。

等到小孩出生后,她被减刑,同时把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而负责看守她的狱警,则因玩忽职守而被停职。

我们经常会在新闻报道上看到一些关于国外监狱的奇闻异事,比如女狱警和男犯人发生关系等等,好像早已见怪不怪。

但是在国内来讲,这种堪称奇葩的事情,几乎是不存在的。

回归正题,放眼全球各个国家的法律,对于怀孕的女死刑犯,都不适用死刑。

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也是对于生命的尊重,即使这个女死刑犯罪该万死,她腹中的孩子始终是无辜的,没有人有权利因为她的罪行,而剥夺了一个无辜孩子的生命。

如果一个女死刑犯在行刑前发现自己怀孕了,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她拥有了一道“免死金牌”,绝对不会被执行死刑。

对于狱警来说,唯一能做的就是及时上报情况,等待上级的处理意见。

如果经过调查,女死刑犯怀孕并非因为狱警的工作疏忽造成(被抓时已怀孕),则狱警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这处理包含两方面。

一是对女死刑犯的处理。首先是暂停死刑,然后报验检查确认怀孕是否属实,一旦确认属实,那么死刑将会被停止,由法院重新审判,一般情况是改判死缓。

二是对司法机关的处理。死刑犯,特别是处于生育年龄的女囚犯,都会做相应的检查的,确认身体无异常。出现怀孕而不知,说明整个案件执行过程出现了重大问题,很多人要被处罚的。

这个问题,我们的老祖宗就遇到过,他们是怎么来处理这类事的?

在古代,如果孕妇死刑的话,是不会免除死刑的,也不会将死刑降为流放等无期徒刑,而是将死刑的期限延长,按照当时的规定,将死刑的期限延长至产后100日执行。如《明律》规定:“若妇人怀孕犯罪,应拷决者,皆待产后一百日拷决。”同时,怀孕的女囚会享受特殊的待遇,例如免带枷锁等囚具。

等到了现在,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出于人道主义,避免伤及无辜婴儿,对于犯死罪的女刑犯明确规定了“孕妇不适用死刑”的原则,《刑法》在第49条中就明确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211条也做了明确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罪犯正在怀孕,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谢邀!

死刑是一种最残酷的刑罚。一般只有穷凶恶极的人,才会被判处死刑,但要是一个女死刑犯在执行死刑前怀孕了,那她还会不会被执行死刑呢?

稍微懂一些法律的朋友可能都知道,在我国如果女性在被审判时怀有身孕,为了保护无辜的小生命,这些女性都不会被判处死刑。而对于一个已经被判了死刑的女犯人,如果她在执行死刑之前怀孕了,那也会遵从这个原则停止执行死刑,这种情况一般会改判为死缓或者无期徒刑。即使她后来生下了孩子,也不会再被执行死刑。

看到这小伙伴们可能会担心,一些人要趁机钻空子了。事实上在入狱之前,犯人们都要进行详细的身体检查,已经怀孕的犯人会受到特别对待。而在收押到接受审判的日子里,她们会被专人严加看管。再加上女监狱一般都搭配女狱警,因此想要趁机怀孕逃避刑罚是很难的。

不过让小孩出生在监狱里,毕竟不是什么好事,所以大家还是要遵纪守法,不要误入歧途哦。

说个好玩的事情吧,罗翔老师讲过一个案例,说一个女犯被判处死刑,狱警看她年轻貌美,起了坏心眼,对她说,怕吗?我可以帮你,我国法律规定,不对孕妇用死刑,你明白我意思吧?

这里面就透露出来了很多问题,比如说女犯在狱中通过各种方式来让自己怀孕,该怎么办?

还得按规矩来,既然怀孕了,就要免除或者是暂时的免除死刑。

但是可以进行追溯谁谁导致女犯怀孕的,外界人员还好,一旦查明有"内部交易",那就好玩了。

孕妇没有死刑,或许是道德唯一胜过了法律的处置办法。讲道理,按法律,只要责任达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判处死刑。

但道德上认为孩子是无辜的,这叫一尸两命呀,怎么能够这样?所以怀孕成了一个很好的免死金牌,在死刑面前有了豁免权。

合适吗?我认为非常的不合适,这个道德太不道德了。

首先一点,孩子顺利降生,以后该怎么办?

孩子出生后,母亲还是该怎样判怎样判,最起码也得蹲一辈子,对孩子公平吗?他或许在母亲眼里只是一个紧急避险工具而已,自己的"替死鬼",谈什么道德。

其次,既然认为未出生的婴儿有人权,为什么没有对应对堕胎法?一个普通的母亲可以随意的选择去堕胎,杀死自己的孩子,但一个罪大恶极的母亲却可以用未出生的孩子作护身符,用来逃离死刑?

记得以前看见过类似的报道,好像是一个女囚犯,

因为贩毒被判处死刑,为了活命,在看守所买通其他人,给她带了工具,人工授精,居然还成功了。因此,就出现了行刑前,枪下留人的局面。

女犯人迅速被送往医院进行确认,结果发现,真的是怀孕了,管教啥的都吓坏了,最后因为渎职罪遭到了处罚。

女囚犯怎么办?结局当然是:停止死刑的执行,改判无期徒刑。

其实,这些确实是成立的,我们的法律就明确规定,如果行刑前,女囚怀孕的,应该停止执行,并且上报最高法院。

那么,法院会有什么反应呢?流产了会不会影响判决呢?

一般来讲,上报之后,就会停止执行,然后根据条例,怀孕期间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进行改判,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因此也不适用,所以,一般是改判无期徒刑。

法律这也是出于人性化考虑:虽然犯人是罪大恶极的,但是孩子是无辜的,孩子拥有活下去的权利,因此,就会出现改判的现象。

也有人会问,那么孩子流产了怎么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继承纠纷律师高胜诉率抗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继承纠纷律师高胜诉率抗诉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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