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不处理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提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诉状,由人民法院记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
起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人;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的。
2.事故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是怎样的?
事故科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
1、报警报告、受理和处理;
2、现场处置;
3、现场勘察、取证;
4、立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察,认为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自侦查之日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手续,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经批准后立案。
5、交通事故的认定和审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6、处罚决定;对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等。
七、损害赔偿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平、自愿、及时的原则,公开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8.准备案件卷宗文件。交通事故案件卷宗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卷的书面材料的集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6条
在道路上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和原因无争议的,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对方姓名、联系方式,并提供车牌号码、驾驶证号码、保险凭证号码、碰撞地点、并联名后,撤离现场并协商赔偿自行赔偿。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和原因有争议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我们已经回答了对方不处理交通事故怎么办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多学习法律知识,以便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