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经济纠纷律师费是先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经济纠纷律师费是先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想请个律师,帮我打个经济官司,但是拿到钱后再付律师费?
请律师打经济官司,想拿到钱后再付律师费,即使有律师愿意做,也是风险代理,收费比例很高,可以达到诉讼标的额或执行到位债权额的30%,同时,可能会要求你先支付一些基本费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 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当事人请律师打官司,是先付律师费,还是官司结束以后再付律师费。有没有法律法规?
对于律师服务费的收取时间,并没有法律规定,但是从《律师收费管理办法》来看,倾向于先支付费用再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当然,有人会提出,事情没办凭什么要先给钱?给钱又不能保证能赢!但反过来,你是否考虑过,你不支付费用,律师凭什么给你垫钱忙东忙西?至于律师能不能赢官司,得看证据。在办委托时,律师只是基于你的证据材料进行的分析,律师并不清楚对方手里的证据,所以一个有执业道德的合格的律师在接手案件前是需要告知委托人基本的诉讼风险。例如,某业主起诉开发商逾期未办房产证,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依据《购房合同》和办理产权证时间,开发商确实没有在约定时间办理产权证。庭审中,开发商提供有业主签字的材料收据,收据显示业主有一项资料未提供给开发商,依据《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因业主迟延提交材料导致逾期办证,开发商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提交材料时间过去很久了,业主忘记了收据这个事情,最终,业主败诉了。如果你知道开发商有这个材料你还愿意花钱请律师吗?答案很清楚。这种情况下,律师恐怕也是不敢轻易接收这个案子。近年来律师执业人数剧增,行业竞争激烈,不排除一些律师收取代理费而采取包打赢的承诺方式促成合同的签署,人有好坏,律师也有好有坏,至少我认识的律师当中,基本都是尽心尽责办事的律师,律师也是珍惜自己的名誉,现在的判决书多数都要上网,律师可不想网上输案子,输口碑,毕竟,金杯银杯不如口碑。先收费,后办事,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如何找一个好律师。核实律师身份,理性看待律师作出的分析,风险告知不是律师能力不行,而是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要求。
支付律师费有下面两种方式:
一种是委托律师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要支付,这是按照比例来支付,每个地方都制定有详细的律师收费办法。
一种是等诉讼程序结束后支付,属于风险代理,收费标准要要比第一种方式高一些。
其实问这个问题,我非常可以体会当事人到心理。如果先付了费用,律师会不会不尽心尽力打官司?后付费律师会有压力,才会更加努力。但如果换个角度来想想也许完全不是这样。
想法1:一个案子当事人前期已经付了很多费用,而另一个案子前期没有收费,约定胜诉后提成。只要是诉讼都是有争议的,都有胜诉败诉可能,当事人已经付了很多费用,如果不尽心尽力,当事人肯定是会感觉到的,一定会跟律师产生后续的争议,而且已经付了这么多的费用,律师花费更多的时间也是可以覆盖成本的,所以律师一定会把精力放在这些付了费并且信任自己的案子身上。
想法2:那个前期没有付费的,案件结果就算不好,律师也没有收你费啊,你不能埋怨律师什么。而且费用都没付,律师努力很长时间还是有败诉风险,最后还不被认可,还不如将打量时间把付费用户的案子办好,律师也是要声誉的。
想法3:不排除一些完全不负责任的律师,盲目承诺,前期不收费,诉讼也不用心,就是碰,万一案子赢了就可以收钱,反正也不用付出什么努力,什么案子都接,赢不赢无所谓。
一个案子需要付出很多精力,一分钱没有支付的情况下,试问哪个行业愿意这么做?除非是根本不需要付出太多精力纯靠资源的一些行业。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经济纠纷律师费是先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经济纠纷律师费是先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