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债务纠纷是律师调解还是法院调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7个相关介绍债务纠纷是律师调解还是法院调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债权债务有诉前调解吗?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前,审判法官都会询问借贷纠纷案件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该调解就是诉前调解。从司法角度看,民事诉讼是主张当事人之间调解的,一方面可以最大限度化解纠纷,达到和谐司法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节省诉讼时间资源。
法院针对欠款的调解流程是什么?原告在调解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院的调解也叫诉讼调解。有诉前和诉后调解。接案后,法院随时可以组织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即结案。调不成的即开庭审理。庭审中还调解。不成即下判决。法院的调解与判决有同等效力。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整个过程原告不须特别注意什么。主要借款合法,符合立案条件,都可以进行诉讼。当然,对方有履行的能力才行。
调解没有开庭那么严肃,所以这个流程,也没有开庭那么标准。
1:调解可以有被告或原告提出,也可以由法院提出,在调解之前,法院会争求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双方都同意了才会调解。
2:调解的过程,就是双方各自说出自己解决此事的方案,由法院人员从中撮合,看能不能达成共识。如果方案双方都同意,就算调解成功了。
3:如果你不同意调解内容,可以拒绝同意,法院人员也不会强迫你接受,最后调解失败,法院会在安排开庭审理。
4:调解时不必紧张,合理表达出自己的观点,坚持住自己的底线就行。不要大声喧哗,无理取闹,要尊重法院的调解人员,礼貌守法,做到这些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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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信用社欠款14万,现在已被起诉了,请问下我可以请律师来全权代理,调解延迟六个月再还吗?
不用调解也不用请律师,委托你亲人去法院提一个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就可以了。要不就不要收法院的传票让他公告送达也能打到你拖延6个月的效果。 当然你请律师也可以 只要给他写委托书就可以。可以全权委托他进行所有诉讼
无力偿还所有债务,如果被诉讼了可以协商调解吗?为什么?
您好,是可以的。
调解是法院最喜欢用的方式。为啥呢,因为调解不用非得按照法律规定,丁是丁卯是卯的判,而是可以做和事老、干居委会大妈的活,原告劝两句,被告劝两句,最后各退一步皆大欢喜。其次调解内容不公开,不像判决书似的必须挂到网上,法官要是有个啥小问题也不会被发现。最重要的是调解效率高啊,进入诉讼程序,按照程序走,几个月甚至几年的都有,调解不一样,啥时候调完。立马就能结案。调解手段又快又好又安全,法官大人都喜欢。
因此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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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的!
你欠债被诉讼,若确实无力偿还,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分期还款的方案,你按着那个执行就可以。
若债权人执意不接受方案也没办法。总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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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收入还怕还不了?只是你对债务偿还的办法不了解而已。这种情况不要想着一次性还清,那样对自己的压力太大。制订好还款计划,规划好自己的生活,慢慢还。不要等被起诉,被起诉后就被动了。有疑问私信。
谢邀!
对于起诉到法院的民事案件,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会主持调解的;
另外,对于无力偿还的债务,法院会采取分期偿付,从工资中扣除等途径,不必然一次性要求还清全款。
但是,如果有资产而隐匿或转移财产,一旦被发现则可能面临严厉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
民间借贷,妻子欠别人300万,现已和对方在法院调解,出具了调解书,原告还可以就该债务另行起诉丈夫吗?
妻子欠你300万元,你们实际上已经达成了还款协议,出具了调解书,你还想起诉丈夫,这肯定是不可以的。我来帮你分析一下:
民间借贷,除非有证据证实该情况属于诈骗犯罪,符合诈骗犯罪的特征,否则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
你说法院已经对你们进行了调解,说明你已经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被告是妻子,因为债务人就是妻子,但如果你有明确的证据指向钱款被丈夫用了,那你可以将丈夫列为第三人,现在你们已经进行了还款调解,达成了还款协议,只能按照调解书明确的,一步一步履行协议。
调解协议和判决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妻子不执行协议,还有转移钱款的行为,或者将财产转移到丈夫名下,那你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且可以把丈夫名下的财产一并执行,这是执行的问题,你要盯住对方,同时也要盯住法院执行部门,否则一个执行难的问题就能拖死你!
总之,民事借贷属于债务合同,履行合同出现的问题只能通过合同的双方来解决,如果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参与到合同中,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可以将其追加为第三人,而不能对法院已经生效的调解协议重新提起民事诉讼!
不可以。
理由:
由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效力等同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如果债务人在调解书承诺的期限内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调解书和判决书不同的是,判决书作出后,如果是一审,对方还可以上诉。但调解书是没有上诉机会的,经双方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
而其中的“经双方签收”就是这个案件的变数,即在签收前,如果有一方反悔了,那就得继续走判决的流程。
结论
综上所述,你妻子的这种情况,如果是调解书已经生效,你妻子也正常履行了,那这个事情就算结束了。
但如果调解不生效,那就有可能会追加你为共同被告,继续审理。
还有就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由于你们是夫妻,对方也会执行你的财产。但无论如何都不会另行起诉你。
不可以,法院已判决出裁定书,这个案子就有法律效力,双方不可随意更改追加其他被告!
若为按时履约,走到强制执行阶段可以查找其下个人可执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就有以下问题:
①能否证明此笔借款为共同生活所需,显然300万,不可能借做生活开支,此条不成立。
②能否证明用于共同经营生产,如果男方有其独立经济来源,或对女方借款用途行为未参于,或不知情,仅单方面签字,也不成立。
③男方是否有明确意愿,同意共同偿还!
仅这三点,债务双方可相互举证辩护。
还有种可能就是:借款夫妻双方都参于事实明确或共同签字,那么可以撤销之前的案子,重新立案起诉双方也是可以的。
你好,我们来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一事不二理,就是同样的事由,起诉过一次,有过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再次就同一事由起诉的话,人民法院就不再受理了。
需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义务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一个案件起诉到法院,并以调解结案,也视为经过了一次法院处理,当事人在就同样的事由起诉的,人民法院同样不再受理,否则就违反一事不二理原则。
一事不二理与二审终审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个案件虽然可能经过了两审才终审生效,但是,一审和二审虽然对同一事由作出的两个处理结果,但是如果有二审的案件,生效判决只有一个,也就是二审的终审判决,所以本质上还是一事一理。
而如果是同样的事由,哪怕原来只是一审以后当事人都没有上诉,发生了法律效力,虽然只做出了一份的裁判文书,或者调解书,但这也是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另外再起诉的,就是属于一事二理,是不符合规定的。
首先,从程序上来说,有可能通过两个途径实现将丈夫牵连进来:
一是,在执行的过程中,符合法定事由时,存在可以追加丈夫为被执行人的可能;
二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原审调解书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启动审判监督再审程序,在再审的过程中,存在可以追加丈夫为被告的可能性。
其次,从实体上来看,能让丈夫承担责任的可能性并不大
调解书一旦经双方签收即生法律效力,法院调解不能再上诉也不能再另行起诉。如果已经生效,那就不存在另行起诉的问题了,调解但不会另行起诉不代表没有任何问题。
第一,如果没有按照调解内容履行,就要承担不履行的加付赔偿责任,或违反调解书内容需要承担的一个惩罚性条款。
第二,在实际执行中,也可能申请追加配偶为共同被执行人。最高院(2015)执复字第3号,最高院认为“婚姻关系不存在无效、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所欠债务发生,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因此认可福建高院裁定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做法。因此如果属于夫妻公债,执行程序还是有可能被追加进去。
夫妻本是同林鸟,如果确属夫妻共同债务,那么一起共同面对根据调解内容按时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也看情况能帮则帮。
根据《民法典》的精神,夫妻共债实行共签为原则,因此配偶另一方也不需要太过担心“被负债”的问题,但要提醒债权人去,有借贷有交易时注意考察对方的履行能力,有必要可以要求夫妻共同签字。
调解书己生效,怎么可能呢?也就女的当时一方借了原告钱,原告被告双方就债权债务共识自意达成一致,所以调解。原告在执行中可能遇到女方没财产和钱。而有想法再另行起诉女方丈夫,肯定是不可以了。再说现在的婚姻法24条己修改。只要夫妻任何一个人向外的债务,另一方没签字是几乎不可能判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法条中什么夫妻生活其间用在共同生活的部分等等,多是扯蛋的)我不是专业法律人士,只代表个人观点。
法院强制执行前需要先调解吗?
明确告知:法院强制执行前无需先行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延伸:申请执行的前提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被申请人执行人已经明确表示不予履行相关义务,导致申请执行人的法定权利无法实现。因此,在执行阶段,执行人员不再做调解工作,但是不影响双方当事人的自行和解。
没有,判决一旦确定,是没有调解的余地的,必须执行。不服可以上诉申诉。否则判决就是一纸空文了。但是民事诉讼中,会有一个执行和解。那也是你们两方达成一致后,法院进行一个确认程序。而且,强制执行是依申请开始的,你不说他不管。
欠债起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还款时钱怎么交付?
欠债起诉经调解达成协议后,还款时钱怎么交付,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搞不好要形成新的纠纷。
1、如果调解协议书上已经明确支付方式,按调解书操作即可。例如调解书注明,款项在规定日期前付到指定账号,按账号付款即可。
2、如果调解协议书上没有约定支付方式,一般按通常支付方式即可,小额可面付现金,大额可以付至对方指定账号。
无论是如何支付,为了避免形成新的纠纷,款项支付时应当要求对方出具收据。
格式建议如下:今收到某某按某某调解书支付现金某某元整,已于某年月日付至某某账号。该调解书载明权利义务已结清。收款人某某,某年月日。
你好,对于这个问题可以分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种,起诉是经法院调解,且双方达成了协议,那么债务人可以直接将钱还给出借人,由出借人出具收条、返还借条就可以了。
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将钱先交给法院,再由法院转交出借人!
第二种,就是起诉后私下调解,达成协议撤诉的,这种也可以私下给钱,不过出借人承担的风险较大,建议请个见证人,再由出借人出具收条,双方签字,见证人再签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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