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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全文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全文解读)

2024-09-19 12: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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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生一个孩子,就会占用更多的社会资源。资源是有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所以,我们这些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人,如果生了孩子,就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一、2021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全文最新(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全文解读)

2021年取消社会抚养费。按照中共十九大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废止相关处罚规定。户籍、入学、就业等与个人生育状况彻底脱钩。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加强宣传倡导,推动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精准提供各项管理服务。另外,征收决定已经依法作出并已经执行的,应当维持;征收决定已作出但尚未完成的,已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对征收决定进行调查或者尚未作出征收决定的,不予作出征收决定。接受并再次处理。各地要做好政策协调,加强宣传解读,推动工作平稳有序落实。社会抚养费缴纳相关事项如下:

1.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决定;

二、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困难的,应当在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逾期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算税费的基本参考标准。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生育情况。这是由此衍生出来的。确定税额。而且,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仍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每个城市都会略有差异。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公民有不符合人口与人权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子女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根据1月14日修订的《浙江省人口与***条例》

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本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法》等法律、行政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倍数,对男女征收社会抚养费: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费用:

如果多一个孩子,则加收二至四倍的费用;

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前一个子女的税率加倍;

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批准生育的,按0.5倍至1次收费;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生育第一个孩子,未办理结婚登记,且六个月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0.5倍征收;如果生育二胎,则征收一次;

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生育子女的,按1.5倍至2.5倍纳税;

配偶一方与他人非婚生子女的,按照第、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税;

民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责令当事人五个月内改正;五个月内未改正的,一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税。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超出部分的一倍至两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书面决定;县级人民卫生健康部门也可以委托乡人民政府征收社会抚养费。**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四十三条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逾期社会抚养费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当事人仍不缴纳的,作出催收决定。卫生、医疗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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