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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涛律所发信息是真的吗?
文涛律所发信息是真的。
文涛律师,浙江新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十四年来累计办理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数百起,收到锦旗十余面,被《中国网·财经频道》、上海《文汇报》、《浙江法制报》、《浙江日报》、《今日早报》、《都市快报》、《青年时报》、浙江经视、杭州电视台等多家媒体采访报道,受《西湖会客厅》栏目特约专访,所办案例入选《杭州律师30年》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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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李在镕重新审判与韩检察系统改革有关联吗?
大名鼎鼎的三星太子李在镕曾因为向韩国第一任女总统朴槿惠和亲信崔顺实贿赂而被公诉。据韩联社报道,韩国三星太子李在镕再度出庭受审,这是李在镕在去年2月5号的二度审判以后,隔了627天以后又被韩国法院传唤出庭。
《纽约时报》认为李在镕有可能再次面临入狱。
韩国媒体报道在10月25日上午九时左右,在首尔高等法院李在镕身穿一身黑色西服出现在庭审现场,表情非常严肃,但是他从庭审现场出来以后接受了媒体的采访。并对那些对他表示担心的人表示道歉,但是被问及他和前任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的贿赂案件时,他未做出任何回应。有媒体问到李在镕的判刑年数是否会增加也未做回应。
对于李在镕的再度出庭与韩国的检察系统改革有没有关系?对此我有如下两点看法。
- 李在镕很有可能会辞去三星董事职位。因为陷入前任总统朴槿惠和崔顺实到贿赂案件时李在镕和三星集团推上了风口浪尖,一度成为舆论讨论的热点。但是当朴槿惠和崔顺实被捕入狱以后李在镕却没有受到任何处罚,引起了外界的猜疑,外界普遍认为因为李在镕是三星的太子,在韩国是叱咤风云的人物,拥有很大的权利,所以他被释放也完全在预料之中。但是因为面临再度开庭他表示很有可能会辞去董事职位避免给三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 文在寅的改革就是要清除青瓦台魔咒改革检察系统。众所周知韩国的检察系统存在很大的漏洞,韩国的大财团拥有很大的权利他们可以勾结检察官对政府进行施压。并在必要的时候弹劾总统。所以出现了九十年代以后到现在韩国的总统没有一个人得到善终在台上或者在下台以后受到处罚。文在寅深刻的知道韩国检察系统的弊端,所以他上台以后力压群雄,强势进行改革。
之所以文在寅要改革检察系统,是因为韩国的检方集调查、定案和起诉权力于一身,权力大到可以针对上至总统下至平民百姓,在权力失去制约机制下滋生了韩国的腐败和不公平现象。也正因为此,垄断韩国经济和社会的财阀与检方相互勾结,形成了庞大的牢不可破的利益阶层网。李胜利和张紫妍案就说明了这一问题。
如果从特检组到朴槿惠入狱文在寅对检方改革还有些犹豫不定的话,那么经过李胜利和张紫妍案件的尝试让文在寅彻底下了决心。从这一点上看,文在寅的检察系统改革与亲信干政案件有着很大关系。
但是亲信干政案件的另一个关键性人物三星副会长李在镕案,从一审、二审到三审发回二审重审,做为律师出身的文在寅,深深懂得在这里存在不可告人的端倪,可以说8月29日大法院的裁定,直接导致9月9日文在寅强行任命曹国为法务部长,着手推进检察系统改革。
事实上,由于检方的权力太大,甚至连前大法院院长梁承泰都能被逮捕,做为法院系统上下对于检方的权力的畏惧及指控的案件,还是很少违备其意愿的。在亲信干政案件的裁定时,大法院采取了包括院长在内的14名大法官合议的方式,显得如此庄严和神圣,其目的就是要体现案件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三个重要人物的案件全部打回去重审,说明了三起案件都存在着重大瑕疵。法院审理案件都是根据检方的调查结论去裁定,亲信干政案存在瑕疵,意味着检方做了手脚,或者至少是持偏向态度。从李在镕涉嫌的贿赂额增加50亿韩元就可以体现出,原计裁决仅36亿韩元。韩国特经法规定,贪污金额超过50亿韩元,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在镕被定行贿金额为36亿韩元,就可以从轻判决,2018年二审法院判处李在镕2年6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大法院将亲信干政案件发回重审当天,三星律师团代表官方公开发表声明,对“在总统要求下提供的捐款”被认定为行贿表示遗憾,并向韩国民众道歉;10月25日李在镕在首尔高等法院出席第一次庭审,再次表示道歉。这是李在镕在亲信干政案件中罕有的公开道歉,说明大法院发回重审的重要性,而且李在镕在不拘留状态下出庭受审,其“待遇”远远高于朴槿惠。
当然,李在镕案重新判决并非是文在寅要改革检察系统原因的全部,但最起码能看出财阀与检方的关系,其实在张紫妍案中己经做了充分说明。这两起案件的叠加,加剧了文在寅改革检察系统的决心和意志。不过这一改革,使文在寅政府与检方和财阀的矛盾开始激化。
据韩媒报道,当地时间10月25日上午,首尔高等法院正式对三星电子副会长李在镕案件开始重审。此前,韩国大法院在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的三审中,驳回2018年2月二审判处李在镕缓刑的判决结果,并将原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李在镕案判决经过:2017年首尔地方法院认定李在镕5项罪名成立,分别是行贿、挪用公款、向海外转移资产、隐藏犯罪收入和作伪证。被判5年监禁。随后,李在镕方面不服判决提起上诉;而检方则认为判刑太轻,也提起上诉。
2018年2月,韩国首尔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结果,判决李在镕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缓刑4年。李在镕当庭获释。对待二审判决,当事人李在镕和检方仍然对判决结果不服,都再次向大法院提请“终判”。
2019年8月29日,韩国最高法院(大法院)对“亲信干政”案来个“终判”———“发回重审”!这样朴槿惠、李在镕和崔顺实三人的案件都又回到了“二审状态”。
大法院就是认定,三人判罚太轻,一般上诉案都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要么谁嫌判罚太轻“上诉被加刑”呢!
李在镕案重审,大法院认为,李在镕行贿数额不准确,认定向朴槿惠行贿36亿韩元太少,还有50亿韩元应该认定是行贿资金,那么行贿数额超50亿韩元最少要判5年。二审重审结果要么“维持一审判决结果”5年监禁,要么“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可以看出,韩国大法院在玩司法程序,目的是“玩死”朴槿惠在拘留所里。她年高67岁,身体多病,终判结果一出,肯定韩国唯一的女子监狱“青州教导队”不接受坐着轮椅服刑老人。这样必然要申请保外就医,那么朴槿惠就会变成“自由人”。这是韩国司法界和某些政治团体不想看到的结局。干脆来个“软刀子杀人”,让年老多病的朴槿惠成为司法程序的牺牲品,还让她无语可说。所以,对李在镕的重审是走形势。重审结果最坏就是维持一判5年监禁。目的是整死朴槿惠在拘留所是关键。
至于题主问,李在镕案的重审,与韩国政府要改革检察体制没有一毛关系。改革检察体制是三权的重新分配政治权力,文总统认为检方权力特大,要把对高官的“腐败案件调查权”收回,重新设置“高级职位官员调查处”来负责专门的腐败案件,由政府主导调查,与司法部门剥离开来,用心良苦啊!再者,要把检方把控的刑事案件调查终结权力收回交给法务部门(警察)。这与李在镕案件的重审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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