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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个人名誉赔偿标准是多少(损坏个人名誉赔偿标准最新)

2024-09-07 1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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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的索赔标准是什么?1.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如下:他人人身权益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遭受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您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下列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侵权的目的、方式、事由等具体情况;侵权行为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82条侵犯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按照被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计算。对由此获得的利益的补偿;侵权人遭受的损失和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侵权人与侵权人对赔偿数额意见不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数量。《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组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责任机构协商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具体方式。协商不成的,采取下列方式:在被害人的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公布有关情况;在侵权行为直接影响范围内的媒体上举报;负责赔偿的责任机关向要求赔偿的人致歉。如何认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1.行为人客观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且为第三人所知。侵权人实施侮辱、诽谤等行为。2.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这种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例如,医院可能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无意中发布有关患者病情的信息,例如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从而损害患者的声誉。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客观上降低了他人的社会评价,就是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3、受害人应当是特定的人。所谓特定人,是指特定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没有特定的人,那么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谓的受害者。然而,如果一些文学作品在描述中侮辱或诽谤特定的人,尽管使用了代号或笔名,但读者一看就知道他们指的是谁。这显然不能通过使用代号来证明是合理的。或使用笔名否认作者侵权。因此,如果指定对象是特定情况和条件下的特定人,即使该人不具名,也仍然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犯。4、从后果上看,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使受害人感受到不公平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遭受精神折磨,遭受心理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平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折磨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而不是受害人的主观感受。换句话说,一个人的声誉只是指社会公众对他或她的评价,而不是这个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不导致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就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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