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谈婚姻财产纠纷怎么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律师谈婚姻财产纠纷怎么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在离婚诉讼中,律师和法官一般会问什么问题?
离婚诉讼中,法官主要从婚姻建立,感情发展,家庭成员,家庭共同财产,各人收入等方面向双方发问。律师只不过照原告起诉书或被告代理词读一读或脱稿口头陈述而已,涉及财产有争议的,律师会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而去做调查並提交法庭,仅此而已。
律师问什么不重要。法官要调查:
1.婚姻概况,从结婚到离婚的基本过程描述,简单描述感情变化过程;
2.两个时间节点,即感情不睦的时间及原因,感情恶化的时间及原因;
3.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情况;
4.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意见及理由。
现如今啊,离婚率越来越高,其中不免一些冲动离婚的。因此,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的时候,都会十分谨慎。
法官会先了解双方的婚前婚后感情情况,包括怎么认识,拍拖多久,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育孩子,生育了多少个孩子,结婚多长时间了等等。在了解完婚姻情况后,会进一步了解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
如果只是因为日常吵架而起诉离婚,法官不会同意离婚的诉求。但如果是一方存在赌博、吸毒、遗弃、重婚、和其他异性同居、因为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等情形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官是会考虑判决离婚的。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发生纠纷,应该如何认定双方的法律责任?
谢邀!我是股权一号。
实际出资人就是我们常说的隐名股东,虽然出资了,但工商登记上不显示自己的名字;名义出资人即为显名股东,就是其名字被登记在公司章程上。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的纠纷大概有以下几类,法院如何认定,股权一号一一给您道来:
一、合同效力之争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受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双方如对合同效力发生争议,如果没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法院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给看一下法条吧。
二、投资收益归属之争
实际投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法院应予支持。如果名义股东以其名字在股东名册、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法院不予支持。
三、显名纠纷
实际出资人想走向前台显名,要求名义股东将其所持股权变为自己名下,这靠名义股东是办不到的。于是,隐名股东要求在公司变更股东、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这至少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否则,告到法院也不会赢。
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应该签订有书面合同。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持有公司股份,发生纠纷的应以合同纠纷为案由提起诉讼。如有法律问题可关注头条号:上海离婚房产律师,私信免费咨询。黄劲夫律师回答,供参考。
律师有权利查一个人的财产权利吗?
1,律师没有自主权力去查个人的财产状况,必须事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拿到后便可持调查令去相关单位查询,比如银行。
2,律师也不是能随便查某人的财产,必须是被查的这个人与律师代理的案子存在利害关系,比如原告律师查同案被告的财产。
一般来说没有权利,但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
前提条件是你必须该人存有财产争议,而且该争议经法院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是要调查当事人房产的,律师就可以凭借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立案通知书等材料查询。如果需要查询当事人银行存款的,律师还必须持有法院的调查令。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谈婚姻财产纠纷怎么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谈婚姻财产纠纷怎么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