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纠纷在律师会议上的讲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民事纠纷在律师会议上的讲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委托了律师后,当事人在法庭上能发言吗?
当事人委托律师后,在法庭上仍然有权发言,但是律师将会担任代表发言的角色。当事人可以向律师表达意见和提供证据,但是所有言论和行为都需要律师授权。在法庭上,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提出诉求并进行辩论,但是最终的决定将由法官作出。因此,当事人应该尊重律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在委托了律师后仍可在法庭上发言,但需要注意的是发言时需要遵守法庭程序,尊重法官和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并且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诉讼规定。
律师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会在法庭上主要负责辩护和发言,但当事人自己的发言也可能对案件有重要影响。因此,在委托了律师的情况下,当事人应该谨慎发言,协助律师为案件争取胜利。
委托了律师后,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发言。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对于被指控的事实有反驳、为自己辩解的权利。这种辩护权的设立和行使,其任务和目的就是为了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力求争取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委托律师后,当事人在法庭上是可以发言的。在法庭上,当事人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对律师的代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指导。同时,当事人也有权利在法庭上提出证据和证人,并对对方当事人的证据和证人进行质疑和反驳。在法庭上,当事人的发言和行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和法律规定,不得干扰法庭的正常审理。
开庭时有律师还需当事人要发言吗?
【每日讲法观点】开庭时,虽然委托了律师,一些涉及到事实方面的问题,还是需要当事人发言的。涉及到法律方面的问题,当事人可以不需要当事人发言。一般涉及到事实方面的问题,只有法官要求当事人本人回答,当事人才需要发言,如果没有特别要求当事人本人回答,当事人也可以不发言。
开庭时,当事人委托了律师,大部分案件本人可以不到庭应诉。但是身份关系类型的案件,例如离婚纠纷、遗产继承等类型的案件,即使当事人委托了律师,一般也都需要当事人本人出庭应诉。
如果当事人到庭以后,一般情形下也是不需要发言的。但法官或者对方在指定要求当事人本人回答事实方面问题的时候,一般才需要当事人本人发言。
很多人会产生疑问,既然案件已经委托给律师,为什么还需要当事人发言?难道律师不能代替当事人发言吗?没错,上面已经提到过,如果法庭要向当事人本人核实事实方面的问题,当事人需要发言。
(一)当事人本人对案件事实的经过更了解
法官为了保证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判,不仅仅需要举证、质证,还可能需要向原告、被告双方核实案件事实。
而作为代理人的律师,并没有亲身经历案件事实,因此对案件事实肯定没有当事人更加了解。既然当事人到庭了,法官为了审清案件,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回答事实方面的问题。
(二)律师可能不正面回答
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在案件审理中,可能不自觉的会规避对自己委托人不利的事实。法官为了查明真相,如果向律师发问,很可能得不到答案。
律师肯定不愿意让当事人发言,但法官肯定希望当事人发言,所以好多律师是不建议当事人出庭的。
1、有回旋余地
法庭开庭的顺序是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庭调查-法庭总结争议焦点-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辩论-最后陈述。
这其中在质证环节和法庭调查环节,最同意问道当事人问题了。
如果当事人不出庭,律师认为法庭调查的问题说出来对自己不利,可能会说:这事情我不清楚,庭后我了解后回复法庭。然后开完庭可以和当事人商量如何回复法庭,但如果当事人在庭上,就没有推脱的余地了。
2、当事人有时候听不懂法庭的问话
这个真的有,法庭问话的时候,肯定是希望当事人回答,因为法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最原始,律师回答是过滤后的话。
但有的当事人听不懂法庭问话的意思,要么说不到点子上,要么说的话会被法庭误解,从而形成对自己不利的印象。
3、法庭主持调解的时候,有的法官甚至会让律师出去
当事人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不知道利害关系,有的时候就稀里糊涂达成了调解协议。
参加过很多次民事庭审的羊仔来回答😊
有律师,当事人能不发言,尽量不发言
有些当事人请了律师,但是还是不放心的参加庭审。遇到一些问题,非要自己说,但是说的却毫无逻辑,毫无重点。甚至和他的律师意见相左,产生分歧。大哥,你们要统一阵线好吗?在家都没有模拟庭审,或者拟个答辩计划嘛?
如果律师充分了解事情经过,并且专业的话,完全没必要让当事人说话,甚至当事人连开庭都可以不来。
至少我是这样的,我从来都让被告少说话,尽量不说话,我来说。我知道什么有利该说,什么不利不该说。
那庭审是否需要当事人发言?如果法官直接向当事人提问,他也不好拒绝呀。所以即便开口,也不应该多说,少说少错。
把专业的事情,让给专业的人做,你花了钱的。
曾经有一个案子,被告请了一个律师,我是另外一个被告的代理人,全称都是我在说,和各方协商,最后在我的努力下大家和解,法官都夸奖我业务能力不错。而另外一个被告的律师,自始至终就开口说了一句话,收了5000.
😉我作为功臣,口水都说干了,公司才发了我2000.
你好,前面有人回答了民事诉讼方面,我谈谈刑事诉讼。
在刑事诉讼里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毫无疑问是“需要”。律师虽然是为了当事人利益服务的,但是并不代表律师和当事人的意志是完全一致的,律师是有可能从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提出一些未必符合当事人想法的意见的,(这有点类似于父母要求孩子早睡早起、不吃垃圾食品,虽然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考虑,但是孩子本身未必同意)当事人和律师是不能相互替代的。
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任何陈述、对案件处理的任何表态都可能直接影响自己的定罪和量刑,在关系到自身自由,财产,甚至是生命的问题上,是不可能由别人来代为表态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刑事诉讼中,不区分一般授权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的原因,严格的说,刑事诉讼中律师根本不是当事人的代理人,而是一个站在当事人利益方的独立辩护人,律师考虑的是如何让当事人尽可能获得从轻从宽处理,而不是当事人怎么想就怎么说。
所以在刑事案件中,有时就会出现当事人和律师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律师作无罪辩护,当事人却认罪悔罪,又或者律师认为当事人构成犯罪可以从轻处罚,但当事人坚称自己无罪都是正常现象,显然出现这些情况的时候,法庭不能只听一方的说法,需要结合案件证据进行综合评判,不能剥夺任何一方表达的权利,所以,每一方都是有权利,也有必要发言的,不能相互替代。
聘请律师代理民商诉讼,其代理权限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授权代理,即律师对案件的事实或诉讼请求没有承认、放弃和变更等实体权利的代理;一种是特别授权代理,则与一般授权不同,其律师有承认、放和变更的权利。
一般授权代理条件下,开庭时肯定要当事人出庭,而且必要当事人发表对案件实体上的意见,比方说是否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对案件调解内容的认可签字等。
特别授权代理条件下,当事人可以不出庭,由代理律师代为出庭;也可以律师和当事人共同出庭。当事人不出庭的优势是,律师出庭一般不会说错话,因为律师比较专业,而当事人到庭容易情绪激动,在承认或放弃诉讼请求或事实方面容易犯错。当事人出庭的优势是,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比代理律师清楚,当律师无法回答法庭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回答。当然,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到庭不发言,但遇上有审判员直接问当事人相关事实问题,就尴尬了。
当事人参不参加庭审,主要还是看当事人本身的各方面的情况或素质决定的,但参加庭审的,一定要听从开庭前律师的关照,千万不要自说自话犯错。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纠纷在律师会议上的讲话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纠纷在律师会议上的讲话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