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纠纷律师能调查取证嘛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事纠纷律师能调查取证嘛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民事诉讼当事人自行收集的证据有效吗?律师有责任和义务帮当事人收集证据吗?谢谢?
民诉法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所以是要帮忙的吧
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样查个人信息?
律师查询个人信息的方式:
1、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2、律师在受理案件后还可以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向法院、检察院申请调取案件相关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如果只知道名字的情况下,以我的经验我会先去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深度检索,很可能对方已经被起诉过或者已经是被执行人了,这时候我们从相关文书中就能够掌握对方可能的出生年月、住址、甚至可以拼凑出身份证号码,然后再去派出所查档。
如果只知道微信号或者支付宝账号这种,在没办法通过裁判文书网和执行公开网查询更多信息的情况下,一般来讲可以向法院申请协查函去腾讯或者支付宝调取实名信息,当然协查函并不是特别好开,一定要提前跟法院立案庭好好沟通。有时候涉及到转账的,遇到支付宝账号就是手机号码的,其实可以直接去查档,这样方便很多。
如果只知道手机号码的,其实手机号码在现在很多app实名认证并绑定手机号码的情况下,可以挖掘到很多信息,比如通过手机号码检索微信号、支付宝账号,利用支付宝转账可以尝试找出对方的名字,另外还可以把该手机号存入自己的通讯录,利用添加通讯录好友的名义,找对方的一些app账号,比如好用的就是微博、抖音、小红书等,有时候从他们账号发布的一些信息中可能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庭审笔录当事人本人可以调取吗?
原则上,经过法院允许,当事人可以复印自己案件的庭审记录。分两种情况:
一、案件审理期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二、案件已经审理终结,诉讼案卷已经归档。当事人要复印自己案件的庭审记录,必须经过法院的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档案局《法发【2012】11号<人民法院档案工作规定>》规定,要利用法院档案,必须经过法院批准。1984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 [84]法办字第5号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只能是单位查阅诉讼档案。换句话说,法院有权拒绝复印庭审笔录。
从实践中看,当事人要查阅自己案卷的档案(包括庭审笔录),最好委托律师来办理。因为,法律对律师阅卷权规定的很明确。
可以调取。依据法律规定,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制相关的案件手续。向法院调取庭审笔录当事人需要是这个案子的相关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委托律师。
如果是自己的案子,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申请书,或者委托律师提交申请书,调取案件的庭审笔录以及起诉状和答辩状。庭审笔录,起诉状和答辩状都在同一个卷宗中。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将查阅的全部案件材料交回书记员或者其他负责保管案卷的工作人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纠纷律师能调查取证嘛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纠纷律师能调查取证嘛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