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办理赡养费纠纷的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律师办理赡养费纠纷的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重生》律师帮高老要了180万赡养费正确吗?
古语说“养儿防老”,老人好不容易将子女抚养成人,却不料晚年落到如此境地,着实让人心寒。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作为老人的子女,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照顾老人的晚年生活。更何况老人已时日不多,他想要的只是通过这种方式让子女回到身边。而律师则是站在职业的角度帮助他拿到一笔钱。只能说大家的出发点不一样吧……
不对。这跟老人的诉求完全相反,老人的生命只剩下一个月的时间,诉求就是希望国外的孩子多多回来看看他,多多陪伴他。当事人的诉求他都没有达到,这是一件非常挫败的案例。
虽说金钱能够解决人世间90%的问题,但是金钱差了那10%,那它就不是人生的全部。而剩下的10%就是老人所有的诉求,是他生命最后的企盼。
当老人接到国外儿子打来的电话,竟然说这100多万就当提前给他烧纸钱了,这个老人的内心得多寒心呀,后来老人就穿了便装,戴了帽子,拿了一把刀,去杀这个律师,这从侧面也写出了,老人对律师的所作所为不满意。律师也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他觉得在他的身份以他的专业帮老人拿到了最正确的诉求结果。他本身就是一个利益至上的人,他身边没有一个真心的朋友。每天晚上要不就是在各种酒吧场合出入,要不就是跟各种女人在一起,这样的生活很空虚。他一直以为那个发小在澳大利亚的农场很休闲的生活着,但是当那个警察告诉他,他那个发小,一个月以前已经瘫痪了,躺在病床上,他突然恍惚了,觉得这是发小吗,出事了他都不知道。
所有的老人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多多陪伴他们。父母把我们从婴儿拉扯到大很不容易,以前是他们照顾我们,等他们老的时候我们也应该照顾他们,这就是爱的传承。
还有什么比父母心中蕴藏着的情感更为神圣的呢?父母的心,是最仁慈的法官,是最贴心的朋友,是爱的太阳,它的光焰照耀、温暖着凝聚在我们心灵深处的意向!——马克思
古老传言,百善孝为先。儿女更应当常回家看看。人来世间多享受一下天伦之乐,足以抹平一生所受的遭遇与痛苦。
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奕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孟子
不管是中国古代历史的古人云,还是国外历史的著作家,都在告诫我们,这一世为人要好好珍惜,尤其是亲情是老天爷给你安排的,这种缘分一定要珍惜。
这么多年读了这么多书,不要反道而行之。不要可惜了自己读的那些书,不要辜负中国上下五千年的传承。
作为律师应该尽最大可能的去满足自己当事人的诉求,完全违背了当事人的诉求。他并没有做到,所以这一点来说他肯定是失败的。
我认为是正确的,但并不是老人想要的结果,当事人认为亲情比钱更重要。
老人得了肝癌晚期时日不多,他不想孤单的死去,想让自己的儿女回来看看自己。剧中律师薛东与老人争论中强调他养了两个“白眼狼”,老人并没有否认,说明他的儿女不会回来看他的,这时薛东给老人争取了180万的抚养费,就因为这笔抚养费让老人的子女对其出言不逊,恶毒到咒骂老人“赶紧去死”“提前给你买烧纸”……老人伤心欲绝认为这都是薛东造成的,想要杀了薛东。最后薛东气愤的说“您死在特护病房和死在破窝棚是有区别的”。
很明显两个人的利益点不同,薛东的业务能力不可否认。只是在法律的范畴内做的太不近人情,把金钱看的至关重要,没有考虑当事人的感情需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办理赡养费纠纷的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办理赡养费纠纷的案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