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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还在月供离婚怎么过户(房子有月供离婚怎么处理)

2024-09-23 10: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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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夫妻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他们共同支付房屋费用,但在还清房屋贷款之前就离婚了。问题是离婚后房子怎么分割?

网友提问:

房子还在月供离婚怎么过户(房子有月供离婚怎么处理)

结婚后买了一套共同出资的房子,房贷还没还清,离婚了,房子该怎么分配?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美兰律师答: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提起离婚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就需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房产是婚前支付了首付的一方购买的,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一般法院会判决该房产归登记房产的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将被偿还由他一个人。对于婚后共同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的增值部分,取得房产的一方会向对方支付相应的折扣补偿。

2、如果房子是双方婚后购买的,目前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法院一般会根据房子的状况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房子属于一方所有,并且贷款将由一方单独偿还,获得房屋的一方将向另一方支付房屋的折扣价,或者双方共同分享房屋。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美兰律师分析:

由于离婚时仍有未偿还的抵押贷款债务,夫妻双方不可避免地仍然有债务。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出资购买房屋,除未使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房屋等其他例外情况外,该房屋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偿还的抵押贷款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返回,如果房屋已取得房产证,而贷款尚未偿还,法院可以由双方协商价格,将房屋判给一方,由该方继续用剩余贷款偿还剩余贷款。总价由双方协商确定。扣除未偿还的贷款后,剩余部分需要由购房者向对方折扣补偿。

李美兰律师宣传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兼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各方的,当事人应当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李美兰律师简介

李美兰,京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院特邀调解员、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高级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师。主要研究婚姻家庭专业领域、二手房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等。在上述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和办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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