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民事纠纷律师写的诉讼文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民事纠纷律师写的诉讼文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判决书为什么要给律师?
关于这个问题,判决书是法院作出的最终裁决结果,它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
律师是代表当事人出庭进行辩护的专业人士,他们需要了解判决结果以便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建议和帮助。
因此,法院通常会将判决书发送给当事人的律师,以便律师能够为当事人解释判决的含义和影响。
1. 判决书需要给律师。
2. 因为律师是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诉讼的专业人士,他们需要了解判决书的内容和结果,以便为当事人提供合适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3. 此外,律师还需要对判决书进行分析和研究,以便为类似案件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因此,判决书需要给律师。
民事诉讼,终审超四年了,如何申请执行?需要找回原来的律师吗?
民事诉讼,终审超过四年了,如何申请执行?需要找回原来的律师吗?
终审判决一出,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接到终审判决,就可以申请执行。这是你懈怠了执行的程序,你现在马上提起执行申请。执行阶段律师没有参与,是你们没有签订执行的代理协议,假如你需要聘请律师代为申请执行,可以协商。(案件有问题私信我,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终审四年,你已超过了法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了,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二年内申请执行,逾期失去了强制执行效力。
如果判决已经生效4年,从生效起至现在您没去法院申请过执行,现在再想申请执行可能不一定能实现执行,因为被执行人极有可能提出执行时效抗辩(也就是超过时效可以拒绝履行),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所以,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当然,仅从您一两句话我不能具体了解到您的案件情况,如果愿继续沟通咨询,您可以私信我。
至于要不要请回原来的律师,个人建议您根据律师办案情况,如果您觉得之前的律师服务和专业能力好,可以委托他为你处理,如果您对之前的律师不满意,您也可以换律师,这也是您的权利。
1.问下本案委托代理人是否有为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
2.到法院咨询下本案件承办人有没有执行受理,是中止执行还是终止执行?
3.申请执行期超过四年,当事人没有在判决书生效两年内申请执行,已经错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这条是重点,民事官司赢了一纸文书,钱没到位,这个官司输在执行上,所以委托代理人很重要。到头来白忙一场!
民事诉讼其实很简单,你可以自己写一个回复执行申请,交到当时负责你那个案子的执行法官,法官就会重新执行只要对方有财产就可以,没有说白了,最好你能自己提供对方的财产,要不执行庭不会给你找财产去,所以对方财产线索没有你也是白费功夫,但是执行期是有年限的,你别错过去,以后就不执行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从判决生效主文里的履行义务的最后一日的次日算起,并不是按照判决生效之日起,更不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这样看,终审判决已经四年,有可能超过了申请执行的期限,法院不再受理申请执行。但是,应该对照判决书,看履行义务的期限,如果如刚才所说不过两年,自然有权申请,法院应予以受理。
律师介绍涵属于法律文书还是证据材料?
首先给出两个概念:1.法律文书: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
2.证据材料:用来查明案件情况的依据。第一,律师介绍函?这个真没听说过,所以不能判断。第二,如果你是打错了,是《律师函》的话,本身它就是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的时候是证据材料,即“作为证据材料的法律文书”。第三,如果你没打错,是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开出的带有介绍信性质的函件,那么它不是法律文书。作为证据提供给法庭的时候是证据材料。个人意见,谨供参考。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民事纠纷律师写的诉讼文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民事纠纷律师写的诉讼文书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