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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律师网房屋征收,拆迁征地律师法律咨询网

2024-10-24 1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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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拆迁纠纷律师网房屋征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拆迁纠纷律师网房屋征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违建拆迁有没有补偿?有何依据?

您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在同条例第六十五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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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赔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根据国家的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所以根据这个法律规定,不会有赔偿。希望回答对你有用!

您好,违章建筑一般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

违建一般由有权部门进行认定后,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拆除。拆除违法建设是否补偿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2、对经规划部门批准,允许保留的,待补办手续后按合法建筑给予补偿。

3、临时建筑是指经过批准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拆迁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按其拆迁时建筑材料的成本价值,结合剩余期限给予补偿。对超过批准期限或批准时载明因城市建设需要无偿拆除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如果拆迁征地遇到以违建为由不予赔偿的情况,需要综合判断征收程序及违章认定是否合法,来判断是否能够获得补偿。

如果真定义为违法违章建筑,拆迁不应有补偿。正确的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自行拆除,恢复原状并进行罚款。如果不复议,不起诉,到期政府组织相关机构强制拆除。通俗一点就是你老婆被别人非法占有了,你可能让占有者限期归还并赔偿损失,再不行你就动硬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拆迁纠纷律师网房屋征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拆迁纠纷律师网房屋征收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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