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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律师证纠纷,公务员律师证纠纷怎么处理

2024-10-15 08: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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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务员律师证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务员律师证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律师作假证据,该当何罪?应向何部门举报?

首先,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律师证纠纷,公务员律师证纠纷怎么处理

(一)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

(二)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的;

(三)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

(五)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的;

(六)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的;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的;

(八)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的;

(九)泄露国家秘密的。

官司已打完,对聘请律师服务不满意咋办?

打官司都想赢,不想赢就不打官司。

官司能赢有两个决定因素:

1、证据充足、有力。所谓证据充足有力,就是所能提供的证据是分辨是非的关键点,不含糊、不伪造,证人证物都是真实存在的,无懈可击。

2、聘请的辨护律师专业性强,能说善辨,并全心全意尽心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

但在现实案件中,能符合以上二点的不多。当事人不管原告还是被告,总有一方侵害了对方的权益,用狡辨、虚伪来争夺权益,总想在官司中获胜。

律师的职责是对司法诉讼中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服务。接“单"帮助是他们养家糊口的职业,有“单"就有收入(收取当事人的服务费);没“单"就没收入。因此,有的律师大夸海口,宣称一定能赢,但真正能赢的是上面所说的第一条。

另外,当事人,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希望值不要太高,不要希望全赢。因为民事纠纷属人民内部矛盾,法院判案也会兼顾“以和为贵"的原则,不会一棍子打死人。所以,能调解尽量用调解来解决,并且应准备做出某种让步,在不失大原则的前提下,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

当事人聘请律师,应对案件作真实详细的介绍和讨论,并作出评估,签订好辨护律师费的协议,最好写明分期付款的形式。官司赢了,全付;官司输了,后期款不付,把当事人与辨护律师利益梆在一起。这样,双方谁也别想“玩弄"谁。

说过的话应算数,订好的协议应执行,是赢是输都别耍赖,做个正直人。

我是一名律师,深知当事人的理解和司法实务之间往往存在差异,因此在接案前会通过书面的方式披露风险,让当事人对于案件走向有预期。

对于你所说的不满意,如果仅仅是对于结果的不认可,我相信你的律师不会有意如此。因为这就好比自己砸自己招牌,有几个人愿意在没有相应回报的情况下这么做呢。

呵呵,这种情况很多的,毕竟原被告都聘请了律师,无论那一方胜诉,另一方肯定不满意的。

但也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并不完全是因为案件胜败的事情,而是真的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

当事人聘请律师,当然希望律师能全力以赴处理自己的案件,但这几乎不可能,律师会同时处理好多案件,这样就会导致一些当事人认为律师没有及时处理自己的案件。

比如没有及时收集证据,没有及时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寻找有关判例,或者没有及时向法院申请取证等等。

律师服务是否满意,也没有个标准进行评判,毕竟服务水平不像别的指标那样具体,服务水平是抽象的。

或许当事人认为对律师的服务不满意,或许律师认为当事人特矫情,把好多不该让律师做的事交给律师处理,本来听律师的,说不定案件判决结果要好点,但就是因为当事人不听律师的意见,导致判决结果不咋样。

所以,在没法评判律师服务满意还是不满意的情况下,只有在二审的时候更换律师了,看看新律师能否让你满意?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务员律师证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务员律师证纠纷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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