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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撞伤人没钱赔偿怎么办(外卖小哥撞伤人谁来担责)

2024-04-12 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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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上下班高峰期间,总能看到不少骑着电动车、摩托车的送货员在车流中飞驰。他们驾驶的非机动车一般都没有保险。如果因自己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损失由谁承担?

案件简介:

外卖小哥撞伤人没钱赔偿怎么办(外卖小哥撞伤人谁来担责)

2016年8月20日10时40分,李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往家走去。当她行驶到宝山区镜泊湖路与沪太路交叉口附近时,后面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超车,将李女士撞倒。两辆车立刻倒在了地上。李女士受伤,造成十级伤残。交管部门认定,超车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田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原来,事故发生时,田某正在给“饿了么”送外卖。由于交货时间紧张,他加快了行驶速度,不小心撞到了李女士。事故发生后,李女士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多次门诊及随访,共花费医疗费.91元。随后,李女士与田某与运营“饿了么”平台的拉扎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未能达成协议,遂将田某告上法庭。某公司拉扎斯公司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鉴定费等共计元。

庭审中,田某辩称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实无异议,但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他是“饿了么”相关公司的员工,事发时身穿“饿了么”服装。工作服是在外卖中,公司已收到“饿了么”支付宝的付款,因此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饿了么”平台相关企业辩称,该公司部分外卖业务外包给了其他物流配送公司。田某受雇于其他物流配送公司,并非自己公司的员工。双方不存在任何形式的雇佣关系。故田某在事故发生时并未履行公司职责,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法院经审理,判决运营“饿了么”平台的相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李女士各种损失共计20.3万余元。

把它放在上下文中: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田某驾驶的电动车外观标识以及提供的蜂鸟外卖平台截图显示,田某正在以拉扎尔公司的名义接受订单、配送外卖,且田某当时也穿着同样的衣服。事件的经过。拉扎斯公司的制服符合在履行送餐职责时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的行为,属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因此,拉扎斯公司应赔偿李女士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共计20.3万余元。元。

1、外卖行业用工模式主要分为直接用工、劳务派遣、第三方用工三类。与此同时,送餐司机驾驶违法行为严重,导致交通事故高发。但同一起送餐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同的用工形式可能会导致不同的责任认定。

2、送货司机在送货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由于部分配送员并不直接与配送平台签订协议,而是通过第三方派遣等方式提供服务,因此配送平台不一定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平台在选择第三方合作时,可以制定监管规定,规范其用工行为,加强对配送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增强风险意识,从而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3、送餐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送餐者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决定了赔偿主体的不同:如果两者之间存在承包关系,则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害的,承包商将立即交付货物。餐厅工作人员按照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两者之间是雇佣关系,则平台作为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在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外卖平台的配送业务模式包括众包配送模式、自营配送模式和代理配送模式等。各大外卖平台通常会结合两种或多种配送模式来实现更好的配送服务。因此,在具体案件中,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送餐员与平台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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