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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案例

2024-09-03 00: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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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如果一个律师事务所同时受理同一案子的两方咋办?不会自己先打起来吧?

首先,问出这个问题的一般对是律师利益冲突的相关制度不了解。所谓利益冲突是指本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委托事项与本所其他委托事项的委托人之间有利益上的冲突,继续代理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委托人的利益的情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以及《律师执业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都对利益冲突做了大量而且具体的规定。

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案例


简单的说,就是律师在承办诉讼代理、仲裁代理、非诉讼代理、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以及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可由律师从事的其他法律业务时。应当恪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避免因利益冲突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害。在接受委托之前,本所对律师承办的法律事务进行利益冲突审查。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在诉讼类业务中,代理诉讼双方当事人绝对不允许的,在非诉类业务中,律师也应该向客户明示代理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客户出具书面的《豁免函》经过严格审查后才有可能继续代理。所以像问题中所述的自己先打起来,真的是想多了。。。

题述问题涉及律师执业的利益冲突问题。通常而言,如我所在律所在内的一些律所会建立利益冲突审查机制,题述问题在律所办理委托手续审批手续时,就会因利益冲突而不能通过,有一方不能接受委托。

律师事务所首先要利益区分,再考虑要不要接案件。如果一方委托了本律师事务所,那么另一方来委托的话是不可以接受的。律师管理办法有规定的,不能同时接受一案件的原告和被告的同时委托。

理论上,不允许同一律师事务所代理双方当事人。律师事务所也有相应的利益冲突审查措施。实践中,仍然有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虽然很少见就是了。原被告都委托同一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情况下,律师事务所要讲情况给双方当事人讲明白。如果双方仍然决定请该所的律师,就要签署书面的同意书。这时,律师事务所可以代理双方当事人。如果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律师事务所只能代理先委托的当事人,后委托的要解除代理关系并退钱。当然,任何情况下,同一律师都不能同时代理同一案件的双方。人们调侃的,吃了原告吃被告其实是不可能的。

谢谢邀请!

这种情况一般都不可能发生。

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第28条规定: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同一律师事务所不得代理诉讼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偏远地区只有一律师事务所的除外。

同时,根据司法部111号令”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33条作出了明确规定:

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本所承办业务及其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而且在“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50条中,也有相关的规定限制。

现实中,如果真有这种业务,律所会推荐给其他关系好的律师或者律所。

因为,判决书上都会标明辩护人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字,想搞假都麻烦。

我是法眼扫描,执业28年的资深律师,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打官司请律师这基本上已经成了共识了吧,那如果原告的律师和被告的律师来自同一个所,是不是特别别扭呢?

开庭的时候,法官要求原告介绍出庭人员身份,结果原告律师说是某所律师,被告律师也说是某所律师,是不是感觉奇怪呀?

当事人请律师肯定要与律所签订一份《委托代理协议》,说清楚是什么案件,代理的是一审?还是二审?是一般代理,还是风险代理?律师费多少,如何支付。当然了,协议中必须明确出庭律师是谁,这个律师肯定是当事人指定的,但协议中这个律师是律所委派的。

你想想,你与律所签订协议要告被告,结果被告也和律所签订协议,要抗辩原告。这不是典型的一手托两家吗?

相当于律所收了原告的钱、被告的钱,委派自己的律师,也可以说委派自己的员工左右互博?是不是感觉有点滑稽呢?

最高法在(2016)最高法民申3404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律师法》第三十九条仅规定了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而并未就同一律所的不同律师不得担任争议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作出禁止性规定。

迁坟闹纠纷,对方不同意调解,起诉胜算有多大?

您好,关于迁坟因为的纠纷,双方调解这条途径走不通,您是想依法提起诉讼加以解决问题。关于起诉胜诉的大小,我不能很明确告诉您。

1、本身,这个问题就不好回答,胜诉的几率大小是当事人、律师、法官一系列因素构成的。

2、您的问题中,没有说您是属于拆迁坟的一方,还是被拆迁一方,这样结果是很不一样。

3、这边可以说一下,法院一般的判决依据:

(1)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2)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反驳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事实与证据加以证明,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其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是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法院会判决支持被拆迁方的诉讼请求,责令对方赔偿精神抚慰金,具体的数目是要看案情确定。

调解业主之间的纠纷是物业的义务吗?

楼上漏水把楼下泡了,责任在谁?可以自己协商,可以社区介入调解,可以法院起诉判决。

碰到好说话的,楼上愿意赔,楼下愿意接受,自己就能把事了了;碰上不好说话的,楼上不想管,楼下想借机发发财,法院判了都能赖。

物业可以协调,但起码双方都愿意物业来协调,都能够满意物业的协调结果,否则物业就是夹在风箱里的老鼠----两头受气,吃力不讨好。搞好了得罪一户,以后这一户物业费难收了;搞不好得罪两户,以后两户都难收;再碰到一个巨婴或者闹事的,弄个举报或者媒体什么的,那真的是……呵呵呵了

你看过闲人马大姐吗???你知道居委会大妈是干嘛的吗???物业公司是为业主提供园区内公共基础服务的,调节矛盾???怎么调解???你怎么处理都会得罪其中一方~更何况街道居委会有专业律师,他们的调解更加具备专业性和权威性~所以是谁的职责范围就找谁~

社区工作者工作的对象应该是本社区的居民,居民生活中的各种矛盾都要帮助解决。如果居民能自行解决,就由他们自行解决。如果居民找到工作者要求帮助,工作者也是义不客辞地去做。当然也包括居民之间的纠纷的调解。

这个如果把调节强调为物业的义务有点牵强了,作为物业为了和谐小区,如果有业主提出需要物业调节,物业一般都会去做个中间人。但这不是义务,如果是义务那二家人调节不成就是物业失职了,违反合同约定了!如果调解是义务,那以后二家打架,经济纠纷还需要法院公安干嘛了!只能这样说的调解是情分

这当然是物业的职责范围,但现在的物业缺乏有力的监管部门监管,已经由为业主服务的团队变成了好似高高在上的指挥一样,稍有一点什么事就这样那样的威胁。可怜业主还没得选择换物业的权力!!!

是不是看合同,你看看哪一个物业服务合同写物业有调节业主纠纷的义务。但实际上,物业一般都会去做工作,至于调节能不能成是另外一回事。

物业本质是公共区域的管家,如果两家矛盾涉及公共区域,确实和物业有关,如果完是和公共区域无关,其实物业不管也没错。实际上,关系就比较复杂,作为第三方有时需要找人说理,物业也会去做工作,但是如果二位业主矛盾不涉及公共区域,确实不关物业的事。

律师让原告在庭审前不接受调解、是否违法?

律师只是当事人的代理人,律师是以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生活经验给当事人当参谋。

很多律师可以将争议的问题一眼看穿,可以将双方的争议予以推演,并将推演结果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知道如何解决争议对自己最为有利,这些就是律师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方式,最终还是会以当事人意志去处理相关争议。

律师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建议,只要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就不构成违法。

现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律师建议当事人在庭审前不接受调解。据此,题主提出的问题不是个问题。

律师在民事诉讼案中的角色是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两种形式。原告、被告任何一方的代理律师都是维护己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样一个角色,私下与当事人协商案情以及处理方案,这都很正常,律师基于案件情况给当事人出谋划策也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律师只是诉讼代理人,对当事人提供适用法律的帮助和建议,实际权利的取舍最终是由当事人的决定为准。所以律师让原告不接受庭前调解,无论原告是否采纳律师的意见,律师均不违法。

家庭婚姻,出现纠纷,闹到离婚程度,是否需要请律师提供咨询或出面帮忙调解?

退后一步自然宽,相互的理解双方找找自己的原因,原配夫妻不容易切珍惜,只要不是原则上的问题双方退一步,夫妻要经常交流沟通才知对方想的是什么,(无须请律师或找最好的朋友来协调)

一旦夫妻出现离婚程度,大多数复合的机率渺茫。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好心人进行过劝说,不能说一点不管用,有重归于好的。到了非离不可的程度,家产问题,孩子的问题,到时候还必须请律师解决。

很多人错误的认为,离婚无非就是争取抚养权、抚养费还有财产,没有什么好争议的,委托律师没有任何的作用,如果是这种观点,这样的人往往会吃大亏。

今天我来总结,有几类需要请专业的婚姻律师的情形。

第一,想要快速离婚的。很多人的观念里都认为,第一次起诉离婚,大概率不判离,委托律师没有任何的意义,根据我们每年经办几百件婚姻家事案件的数据统计来看,第一次起诉不离婚的都是个位数的案件,为什么会有这样好的结果呢?因为专业的婚姻律师都会注重诉讼策略。比如说有些案件对方开公司,我们就冻结对方的流动资金,对方急着用钱,就会急于和我方谈判;有些案件对方有婚外情,可往往我方的证据不充分,但对方是特殊身份地位,如上市公司的老板或者是公务员,这时候怕曝光影响公司或者工作,所以也会同意离婚。诸如此类的案件还有很多,所以想要快速离婚,委托专业的婚姻律师非常有必要。

第二,涉及孩子抚养权和争取高额抚养费的案件。有的人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有的人想要争取高额抚养费,那这些专业的婚姻律师都可以帮到你。有的人可能有误区,我是女方,孩子两岁不到起诉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肯定归我,不需要委托律师。但如果男方委托了专业的婚姻律师,肯定有办法拖到孩子两岁以后,那这样女方的优势自然就丧失。也有的人认为孩子抚养费是对方收入的20%-30%,那肯定可以拿到1-2万的抚养费,那这种想法也是大错特错,孩子的抚养费不必然按照20%-30%去判决,而是要结合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再到对方的负担能力,所以怎样组织证据证明孩子实际生活需要超过1-2万元,这就需要专业婚姻律师才能帮到你。

第三,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案件,很多人认为财产都是平均分配,委托律师没有任何的意义,这种想法更是大错特错,律师的作用可以让你争取多分财产,甚至让对方净身出户,而且很多案件中涉及对方有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这时候律师的作用就尤为重要,如果找不到对方隐藏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就相当于对方多分,自己少分。

所以涉及以上三种情况的,尽量还是委托专业婚姻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律师调解工作室纠纷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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