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请求变更监护权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同居一方未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同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其的能力;
有其他正当变更理由的。
事实上,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处理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对孩子的抚养权仍存在分歧,则不能协议离婚。如果离婚时已经协商过孩子的监护权,离婚后如果想单方面要求变更监护权,必须有正当理由。
2、离婚后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可以变更的情况:
1.原照顾者没有明确的抚养孩子的能力。
2.原照顾者有家庭暴力倾向或其他不良品质,不利于孩子的教育。
三、原扶养人犯罪,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4.原抚养人再婚,不与子女同住,由他人抚养。
5、原抚养人有其他违法行为,侵犯儿童权利的,不得让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法律基础:
《民法典》第1084条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消失。离婚后,子女无论是否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就年满两岁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如果孩子已经八岁以上了,就应该尊重他的真实意愿。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包括:
1、变更协议的条件包括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等;
2.起诉变更的条件包括: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与子女同住的父母一方因患病或未履行子女抚养义务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等,以及对方有抚养孩子的能力等。
法律基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56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一方请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子女同居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
同居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儿童,或者同居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
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与对方共同生活,且对方有抚养其的能力;
有其他正当变更理由的。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同意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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